普通有限责任公司_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流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4:43:06 人阅读
导读:相同点:两者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区别:1、股东有限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为1个自然...

相同点:

两者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区别:


1、股东

有限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为1个自然人或者1个法人。

1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为法人的话不限制),该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2、对外责任

一人公司容易发生人格混同。此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要用自己的财产来清偿。

出资瑕疵的情形

一人公司的股东在无财产混同情形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发起人与出资瑕疵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组织机构

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也不是必须要设置的,股东可以自己担任执行董事、经理。但是公司法规定的一些重大事项,还是要形成书面文件,签字置备于公司的。

一、注册资本

1、个体户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2、有限公司在进行注册登记时,需要注册资本

二、注册登记

1、个体工商户下来的只有营业执照,办理简单,速度快。

2、有限公司的除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公司章程,这个文件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比如香港、新加坡、岛国、中国大陆注册后的文件都是不一样的

三、税收优惠不同

1、个体户工商户缴费需要不享受到优惠政策,没有投资风险且不需要会计做帐。而有限公司需每个月做帐和报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个体工商户不可以申请税率为16%的增票,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3%)。而有限公司公司则可以申请到16%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四、纳税及税收计算方式不同

1、个体工商户:

一般是定额缴税的,定税不管是有无收入,都需要缴纳的,如果不选择定额缴税,则可以按实际建账缴税,建账缴税分一下三种情况

金额在9万人民币以下:不需要交税(是指一个季度)

金额9-500万: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3%

500万以上:按照一般纳税人缴纳17%,缴纳税款较多,一般不建议。

2、有限责任公司缴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账户抬头

个体户不存在法人代表说法,属于个人经营,开账户属于个人账户

有限公司银行开户属于公司对公账户,抬头属于公司名称

一、商业或加工业,主要税种为增值税13%(有的行业为16%),按税务核定的办法征收:

1、主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收入交3%的增值税。(交国税)。如果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

2、附加税费(交地税)

(1)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1%缴纳;

(4)还有各省按销售收入计算的围提费、水利建设基金等。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交地税)

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交国税)

5、另外,还有房产税(原值7折的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交地税)


二、服务业,主要税种为营业税,按税务核定的办法缴纳:(交地税)

1、主税:按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还有各省按营业收入计算的围提费、水利建设基金等。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

5、另外,还有房产税(原值7折的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等。

公司是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属于服务业,应按照服务业来缴税。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公司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公司法予以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三是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个股东共同制定,要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则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二则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运行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有公司住所。?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两组概念:

(1)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

(2)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人。

对合伙企业而言,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合伙企业,同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只出资不管理,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是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基金,投资人只出资。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必须是金融公司,还要具备资格,要在中基协完成管理人备案。

实业企业不能做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都不对口。可以搞一个投资子公司,去申请管理人牌照。

先区分一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从公司成立特征上看,

1.有限责任公司每位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就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还不能完全偿还债务,公司股东个人是没有出资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2-50人,可以不公开自己财务交易等情况。公司不能公开募股,不能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2.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5-200人以下,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公司的财务交易情况必须向股东公开。

从成立的出资额来看,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在10-50万元不等。例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出资额在50万元,商业零售类公司出资额在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在10万元。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想要上市必须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而有些股份有限公司或许不愿意上市,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是包含关系,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却不见得都是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向公众融资的股份有限公司,任何人只要愿意出资购买公司股份就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必须对外公开,财务状况在三者中最为透明。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 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 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 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 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 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 , 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不同点:1.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2.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 股东转让出资有严格的要求, 受到的限制较多;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股份较自由。

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且不能转让、 流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 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可转让、流通。

4.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 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 人数相对较少, 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较低;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 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 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 董事会的权限较大,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也比较高。

5.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所有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所有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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