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金首饰应该属于第18条中所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范围,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应当按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来处理。因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侧重于“专用”而非“生活用品”,金首饰的专用性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属于个人财产,所以离婚并不当然就进行分割了。这是对个人财产的尊重。
婚前黄金首饰属于彩礼,是符合中国传统习俗的“结婚买三金”的彩礼,这是正常的风俗传统,是满足赠与合同的。
只要不是属于天价的彩礼,在(婚姻法)中都支持这些黄金首饰都单独属于女方。
但是如果购买的黄金首饰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这些黄金首饰也应该酌情返还给男方。
但是在婚后购买的黄金首饰(投资金条除外),一般都是属于女方的私人财产,男方是无权分割的。
所以呀女人一定要多买一点黄金首饰,离婚率这么高的时代,男人不靠谱啊,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我们也经常会在销售过程中会劝女士多买点黄金首饰,是很有道理的,有法律依据的哦。。。
这些首饰是你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啊?婚前买的就不用担心,还是你的,婚后买的话,数量大肯定是要平分的。
喜结连理一般都要经过一个积蓄的过程,本人认为买金是一个重要程序,小克拉的钻石并不保值,没有经济能力买克拉钻的人不如添些黄铂金也是小家庭的一种储备,个人观点!
全资子公司法人可以辞掉吗_什么叫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
先执行债务人还是担保人_贷款人和担保人被起诉至法院,执行庭应该先执行谁?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