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与共犯的区别_请问帮助犯和共犯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3:30:16 人阅读
导读: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

  在我国刑法总则中只出现了“共同犯罪”的字眼,并没有出现“共犯”的字眼,那“共犯”与“共同犯罪”之间是否存在区别呢?

  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上,“共犯”分为广义的共犯和狭义的共犯。其中广义的共犯包括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而狭义的共犯仅仅指教唆犯和帮助犯。因此共犯主要指称实行共同犯罪的人,而共同犯罪主要指称行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关于正犯、教唆犯与帮助犯的划分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的分工为标准的,而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划分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兼顾分工的标准。

  因此不存在区分正犯与狭义的共犯的基础。在我国刑法中的共犯当指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广义的共犯。

共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 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如果二人以上事先同谋,事中有人没去实行犯罪,也按共犯处罚。帮助犯 “正犯”、“实行犯”的对称。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

1、比如精神病人在大街上持刀追逐被害人时将被害人绊倒,导致被害人被砍成重伤 或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行为时帮助控制被害人等行为这都是实施犯罪行为共同完成一个犯罪的共同正犯,不是帮助犯别人在盗窃的时候帮助望风,这才是帮助犯。2、犯罪行为的成立,与犯罪的成立是两回事你应该是把两者混为一谈了。你自己都说了,是帮助“犯罪行为成立”。这正是人们认为二三阶层优于过去的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的理由之一。未成年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并不影响他实施的行为符合犯罪的行为要件。共同犯罪是在“行为”层面上的共同,而不是“责任”层面上的共同。不管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是否成立犯罪,帮助者都成立共犯。只不过在认定犯罪的时候,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缺乏责任要件不承担刑事责任,而帮助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3、如果没有犯罪行为,帮助者是否还构成犯罪?这才是共犯理论中的争议点。共犯从属性认为,如果被帮助者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则帮助者也不构成犯罪。共犯独立性认为,如果被帮助者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则帮助者构成犯罪未遂。4、教唆犯与帮助犯是两个概念但有时候也很难区分。比如提供犯罪计划,就可能既是教唆又是帮助。5、如果被帮助(教唆)者没有犯罪的意识,帮助(教唆)者可以成立间接正犯比如利用精神病人杀人,或者利用小孩子盗窃。有些情况下,到底是帮助行为还是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很难区分。6、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目的与动机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包括教唆犯。所以你后面的例子中,教唆他 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都成立强奸罪。但目的与动机会影响到证据的认定。

共同犯罪中不一定有教唆犯的区分,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而后,第二十六条明确了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的区分。也就是说,共同犯罪中,有的有教唆犯的区分,有的有主从犯的区分,有的是犯罪团伙向同一个目的而行动,这样就不区分主从犯自己教唆犯。所以,说明在共同犯罪中,不一定就有主从,教唆的认定。

既不是教唆犯、也不是帮助犯(从犯的一种)、这两类型罪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犯罪的实现有所帮助、所以B在不知情的时候收购A的盗窃物品不构成犯罪、后来明知A的物品是盗窃而来,还予以收购、就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帮助犯是从犯的一种,即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份子。这种从犯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查看犯罪地点、排除犯罪障碍以及事前通谋答应事后隐匿罪犯、消灭罪迹、窝藏赃物来帮助实施犯罪等情况。例:在甲的策划和指使下,乙望风,甲杀人。甲是主犯,乙是从犯。

不是,帮助犯是共犯的一种。帮助犯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是从犯的一种。共犯也可能都是直接实施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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