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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您好,首先您需要整理自己的观点,形成书面鉴定申请书,之后在法定时段内提交给房地产评估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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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估结果由评估机构依照法律和评估规范作出。不论是否满意,只要是依法作出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认为评估结果错误或者明显不合理,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不能随便以不满意为由申请重新鉴定。
资产评估报告有错误咋办?第一,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要求补充评估或重新评估。第二,资产评估报告只是证据的一种,是证据就要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如果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的,法院将否定其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