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坐牢担保人怎办_借款人被判刑,担保人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7:57:50 人阅读
导读:贷款人还不上钱,而且还坐牢了,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发生。而贷款人坐牢之后如果有担保人,那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这个估计是很多担保人都会关系的问题。至...

贷款人还不上钱,而且还坐牢了,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发生。而贷款人坐牢之后如果有担保人,那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这个估计是很多担保人都会关系的问题。

至于借款人在坐牢期间在银行贷款到期之后无力偿还,然后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这个要看你具体的担保方式,因为不同的担保当时担保人所承担的偿还责任是不一样的。

先来了解一下常见的担保形式。

一般来说按照担保标的来划分,担保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钱的担保三种形式。

人的担保,又称为信用担保,是指以人的信用来担保债权的担保,保证担保、并存的债务承担等都是人的担保。

物的担保,是指以特定的一定财产来担保债权的担保方式,其中又可以分为不转移所有权的物的担保与转移所有权的物的担保。物的担保的典型形式为担保物权,因而担保物权是物权法和担保法研究的主要问题。

金钱担保,是指以金钱为标的物的担保。实务中的金钱担保就是定金担保,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依其约定于合同履行前交付一定金钱给对方作为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由于金钱本质上也是属于民法上物的范畴,所以金钱担保也可以归入物的担保范围。

从你题目所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是以个人的名义向贷款人进行担保,那就是个人信用担保。

再来看下个人信用担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个人信用担保又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担保,这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而在贷款人还不起钱之后,法律所处理的顺序和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1、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简单来说就是你向贷款机构保证,如果借款人还不上了,那就由你自己代为偿还,这只是一种补充性的保证。

如果你所做的是一般保证,贷款出现逾期之后先由主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只有在法院对其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才由保证人承担偿还责任。比如你的朋友在贷款之后出现逾期还不上,他也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银行账户上没有余额,也没有房产、车产等其他资产可以拍卖。那在法律认定贷款人没有任何财产可以供执行的情况下,银行等贷款机构就可以要求你代为偿还。

但是如果贷款人在出现逾期之后,哪怕他自己被判刑坐牢了,但他自己名下还有其他财产可以拍卖,而且拍卖所得足以偿还所有欠款,那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简单来说,如果你做出了连带责任担保,那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时,贷款机构既可以要求主贷款人履行偿还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旦你做出了连带责任担保,那你是没有先诉抗辩权的。也就是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的时候,保证人不得拒绝,不管主借款人有没有能力还款,也不管他有没有坐牢,你都必须偿还这个欠款。如果你拒绝偿还,那贷款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你的相关财产采取强制手段,通过拍卖的你的资产获得偿还。

首先说下担保:一般担保、连带担保。两种情况在我看来差别不大。

①一般担保:借款人在到期的时候不能还清钱时,这时候担保人就要来还钱了。

②连带担保:借款人在到期后,借给你们钱那个人或银行直接可以要求你们两个还了,而不是说先找借钱的,然后再找担保人。

区别就这一点,你觉得有什么区别吗?最主要判不判刑和你这个担保人没什么关系,钱你待继续还,放心,不会让你担保人坐牢的,只不过如果担保人暂时也没有钱,那就等你有钱了再去执行。如果担保人有钱还,那之后债务你就可以找借钱的要了,就怕到时候他来一句我让你还了吗?

所以,不要去担保哦,宁愿少借点。不然到时候很麻烦的,并且担保是上征信的,如果借款人跑了,你也不还,其实你就算黑户了。

好了,有问题可以留言或者私聊

  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即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是否坐牢对担保责任的承担没有影响。具体担保责任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对于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1、具体得看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如何约定的,是有限担保责任,还是无限连带责任。

2、看一下担保协议是如何约定的,看是否有担保人免担保的情形。

3、一般担保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找被担保人追偿。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帮助。

如果借款人当初用了不动产做抵押,那么担保人只在借款额和抵押房产价值差额之间承担保证的责任。如没有,则你们就债务总额承担保证责任。即便借款人有房子,也是先由你们还款,然后再追偿。

假设借款人的房产没有房产证,就说明该房没有被抵押。债权人起诉由你们还款的话,除非你们是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否则很有可能得由你们先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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