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哺乳期的女职工怎么补偿_哺乳期被辞退怎么补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20:57:51 人阅读
导读:首先,公司不能辞退你,因为你在哺乳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都是不能辞退你的。如果你不想要赔偿金,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其次,如果...

首先,公司不能辞退你,因为你在哺乳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都是不能辞退你的。如果你不想要赔偿金,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其次,如果你不想再继续履行合同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在这家单位工作了4年,你一共可以要求4个月工资数的经济赔偿。

单位辞退员工涉嫌违法辞退,员工可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至于员工处在哺乳期,员工可以主张额外费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局)

休产假哺乳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在一个公司做了7年,休产假哺乳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女职工休产假哺乳期本来是女职工拥有的合法权益,单位应该给予相应的产假待遇。要是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期间辞退女职工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其相应工资或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是每个做母亲的女性都要经历的特殊时期,是国家给予女职工不可剥夺的一种福利待遇。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和哺乳期期间不得无故辞退女职工。如果该女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期间的工资;如果被辞退女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如何发放?

一、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假(哺乳期),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二、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假(哺乳期),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期”期间被辞退如何维权?

当用人单位辞退“三期”期间的女职工时,女职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

第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女职工则可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女职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女职工自己的决定。以上希望能帮到你,喜欢请关注@火言

一、“三期”女职工受我国法律保护,哺乳期职工按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辞退的。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即存在过失性错误的,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用人单位则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但必须予以经济补偿金。

四、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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