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载人被撞负什么责任_电动车载人被撞有责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1:10:25 人阅读
导读:骑行电动车并带人,作为非机动车来讲,应该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在先。如果因此而造成了交通事故,并将搭车者被撞致死,作为骑车人肯定会负有责任的。关键是对方参与者是否是...

骑行电动车并带人,作为非机动车来讲,应该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在先。如果因此而造成了交通事故,并将搭车者被撞致死,作为骑车人肯定会负有责任的。关键是对方参与者是否是机动车,如果是机动车,那么将会负主要责任。将承担70%的赔偿责任。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分开两头说,

第一,事故责任,你奶奶在马路上行走,如果这条路没有设置人行道,是行人和非机动车混合道路,对方全责。如果这条路有人行道,人行道没有被占据,对方主责,你奶奶次责。如果人行道被占据,对方主责,占据方次责,你奶奶无责。以上,撇出你奶奶在马路行走,可能存在的突变情况。责任以当地交警定责为准。

第二,后续赔偿,对方因为是电瓶车,大部分情况下是没有保险的,赔偿这块不会顺利的,提前做好走法律途径的准备。如果,你奶奶病情恶化甚至因此去世,对方可能涉嫌交通肇事,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量刑不重。

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问题的焦点在第(二)项上,有观点认为,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确立了机动车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无过错责任[1],也有人认为,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是一种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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