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领导变相发加班工资_事业单位加班成风,你怎么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9:40:49 人阅读
导读: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加班值班能否适用劳动法?但有个极为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1、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是否真的不适用于劳动法?难道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就不是劳动者,每个行政事业...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加班值班能否适用劳动法?

但有个极为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

1、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是否真的不适用于劳动法?难道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就不是劳动者,每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量有很大差别?

2。张三被安排在大年三十值班,试问目前争议比较多的一件事,就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加班和值班能否适用劳动法:调休到哪一天可以弥补他大年三十因为值班而造成的缺憾,从而享受到1.5/2/3倍工资的补贴问题。目前官方的解释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加值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只能调休?

3、说到调休,举个例子:劳动法调节的范围为企业劳动者,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适合于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来调节,因此,有的经常加班加点,有的非常清闲、如果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加值班都是工作范围内的事情,不应享受加班或值班补助,那么,这难道也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还有意义?

但是我单位加班就是给调休的。但其实领导或者老板也要看他人脸色的?有得就有失罢了,可以说了算,就发补贴,觉得还可以就不发了。就是没个制度我也不太专业啊呵呵,但我也是个事业单位职工,随便说说仅供参考——

1、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是否真的不适用于劳动法?难道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就不是劳动者。这就是行政事业单位。这就是好处。人都是一样的,觉得不爽早就跳槽了。

要留着总是觉得还是有好处的,你说是吗?咱们也是劳动者,这几个人今后也可以补休,汉族和少数民族还不平等呢。

所以我认为还是心态好一点,没加班费。但是有时候加班倒是还有补贴。这一切都看领导的,去年夏天有几天40度高温了,在享受好处的时候我想,有时候吃亏也就算了。

2、说到调休,举个例子。张三被安排在大年三十值班,总体来说还可以。领导觉得这次大家辛苦了。比方说,每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量有很大差别。

3、如果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加值班都是工作范围内的事情,不应享受加班或值班补助,那么,这就放了,留几个人职守就可以了?

男女都不平等呢。最后凭良心的说一句,领导决定!不看《劳动法》。利弊都有,这世界哪有平等,领导说放假,留在这个单位,也就是觉得总的来说还是可以的,试问:调休到哪一天可以弥补他大年三十因为值班而造成的缺憾?

当然不能弥补缺憾了,但是没办法,大家轮流也就平衡了。谁叫我贪图这份工作呢,有的经常加班加点,有的非常清闲,这难道也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还有意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来就是空话。因为我们在此工作只能是寄人篱下的感觉,我不是干部、也不是做老板


合同制职工适用《劳动法》、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其余人员不适用《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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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业单位的人员来回答这个问题是比较妥当的。

“事业单位之所以加班成疯,原因有以下几点:


1、事业单位的属性比较特殊,它首先是一级组织。必须响应国家号召,参与全国性的编制架构改革。这一改革,把编制减少了,人员自然减少了。特别是一些机关,属于重点精简部门,人员变得更少。但是,人少了,工作并没有少。

2、为何人少,工作量却不减少。其实,只要我们仔细观察一下,发现所有的加班,业务、车间加班很少,机关加班反倒增加。为什么呢?这就是问题的病灶所在了。因为,领导、机关作风并没有随着改革而改变,虽然身体进入新体制,但思想还停留在旧时代。“五多”不是越改越少,而是随着改革,实现了转基因升级,变成了新“五多”。大大小小的会看似少了,但各种检查调研多如牛毛,各种汇报材料、研究报告、调查问卷、群众会话......一项接一项。改革前10人完成的工作量,改革后变成4人干,自然加班成风。


3、传统观念作怪。体制内领导认为,干好本职工作是应该的,只有加班才是出成绩的机会。领导存在这种思想,下属自然而然就遭殃了。有些事业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比,有的是单位与单位之间比,他们不仅比事业,还比谁加班更晚,哪间办公室熄灯最晚,以此来判断谁工作更认真。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思考,仅作参考。 ”

另就我个人而言所想补充的是,了解过后自己更看重的是什么,我觉得事业单位可以作为一个选择但不是绝对的选择,毕竟想考进事业编的人也很多,竞争也激烈。所以,条条大路通罗马,多给自己一些选择的余地。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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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的确很多人做出来牺牲,尤其是事业单位里的很多人,很多工作人员从大年初三就开始上班,放弃了休息时间,向他们致敬!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值班卡点就是在正常上班,工资是照常发的,而且社会上的一些资源也向值班人员倾斜,比如口罩和医用酒精等,当然这也是应该倾斜的。

值班卡点是有补贴的

很多值班卡点人员都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有工资,但还有一些是事业单位合同工,工资水平较低。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健委财社[2020]2号文件精神,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与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相关工作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地方先行垫付,中央财政与地方据实结算。具体发放事宜,待疫情结束以后,由上级部门出台具体方案。

因此政策已经规定了,对卡点人员是有补贴的,具体补贴额度,好像是200左右,如果现在没发的话,以后肯定会发的,在关键时期作出贡献的人员,大家更不应该忘记,理应得到补贴。

值班卡点人员一定要注意自我防护

虽然现在疫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防控措施有了松动,但在思想上一定不能松懈。

尤其是奋战在一线的值班卡点人员,戴口罩,及时消毒是必不可少的防护措施,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最后:

向所有奋战在一线的疫情防护人员说一声,辛苦了!谢谢你们!

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当然听老板的了,没错!

每个老板的要求都不一样,我的老板要求员工必须在业务繁忙时加班加点,工资评定及年终奖评定把加班时间作为重要评定依据之一,那些累计加班时间最长的员工业绩也最高,评定及薪资报酬加幅也最好。

当下已进入年底12月份,正是销售发货旺季,老板要求公司上下所有人员必须加班加点赶任务,确保按时交货。

为了迎合老板的要求,不管任务是紧急还是不紧急,大家都是按照老板意图尽量安排加班,生产车间每周1、2、4、5都安排晚班加班到9点半钟。其他辅助性部门人员没有具体任务,也经常性晚上挑灯在自己岗位上加班。

我们这里的加班是要支付加班费的,老板宁愿多支付加班费,也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尽管加班效率极其低下,只要看到晚上公司里各车间和办公室里灯火通明,看上去整个公司似乎忙得不可开交的样子,此时老板内心是感到最舒爽的。

加班文化是公司一直保留下来的一个特色。

我们作为管理人员,只能迎合老板的意图和要求多安排员工加班,打疲劳战,弄得大家筋疲力尽,引起许多人抱怨。但由于加班是支付加班工资,在安排加班时基本上还是根据员工的意愿,如果员工非常排斥加班,或者有其他事情耽搁,也可以不加班。

加班少就会影响自身收入,员工没有该听老板还是听主管的说法。

如果直属领导与老板要求不符合,作为员工当然要按老板的意图去行事了。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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