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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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大分别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15日和1982年12月4日制定并颁布四部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
我国现行正式宪法是我国第四部宪法,也就是八二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对保障和促进国家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近70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制定过四部宪法,并以1982年通过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其伴随着改革开放伟大历程,又历经五次修改,不断丰富完善、与时俱进。
我国宪法到目前只修改了四次、,即一九五四年宪法、一九七五年宪法、一九七八年宪法、一九八二年宪法。从82年到2007年足有25年没有修改过了、是历史上最长的一段时间
我国现行宪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也叫八二大法。
54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
82宪法为现行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宪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到目前,共经过4次修改。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目前最新印刷版本为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