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费如何计算_工伤护理费是怎么算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2:00:24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关于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暂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这种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解决,至于单位怎么解决...

谢谢邀请,关于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暂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这种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解决,至于单位怎么解决,那是单位的事情,以让工伤职工伤势尽快康复为前提,一般来说,是由单位派人护理,也可以在社会上请护工护理,当然也可以和工伤职工协商,由家属护理,对护理人员的报酬,由单位支付,所以,是不发给工伤职工护理费的。这种护理是临时的,不是长期的。伤势好转就不需要护理了。仅限于在停工留薪期间。

第二种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这种护理费,由工伤保险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这种护理费,是长期的按月发放,直到失去护理条件时为止。

  

1.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住院天数+医院建议休息的天数)*本人近一年日平均工资;  

2.交通事故中护理费的计算方式:住院天数*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本人工资无法计算或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当地的相关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这位朋友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交通事故护理费及营养费的计算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

对于护理费赔偿标准分两种情况,要看您的护理人员有没有固定收入。

第一种情况: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即由亲属担任护理人员,且该亲属有固定收入)。那么此种情况下,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员的误工费

第二种情况:如果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即自己的亲属作为护理员没有固定收入的,或者是自己雇佣的护工。那么此种情况下,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动报酬(元/天) X 护理期限(天)

2.营养费赔偿金额计算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因此这里建议您,根据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为标准。

3.此外,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计算为您作以下补充: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赔偿金额计算=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赔偿金=误工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的赔偿金=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交通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 住院天数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 住宿天数

综上,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到您,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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