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填写_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内容怎么填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9:28:06 人阅读
导读:一,日期的填写,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填写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2,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为书面解除劳动...

  一,日期的填写,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填写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  2,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送达的时间;  3,如果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否则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依此类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这个需要单位出具,证明在单位工作时间,现在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公章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如果是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二、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兹有 XXX同志,于二〇 ()年 ()月 ()日被我单位录用,并签订()年劳动合同。

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1)项规定于二〇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已按规定发给 ()个月经济补偿金、 ()个月医疗补助费,特此证明

1、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填写的格式,参考如下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入职日期:年月日 终止(解除)日期:年月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日本单位工作年限: 年个月(其中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为 年个月)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终止原因(打√)  □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者死亡或失踪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停业解除原因(打√)  □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  □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提出解除□劳动者提出解除单位(盖章)人社部门意见:经办人:经办人:年月 日     年月日劳动者签收:    签收日期:年月日  注:本空白证明可自行复制使用;在办理手续时须填写并提交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你好,公司的做法有问题,所以离职证明写协商一致值得商榷,但如果已经成为事实,那也无可挽回,所以离职证明写协商一致也只能接受了。这种情况下赔偿金肯定不行,经济补偿或可以拿到,或可能拿不到。具体分析如下:

从问题来看,你们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是矛盾的,因为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就必然不可能称为协商一致,所以这种事请前后原因不统一,所以是矛盾的,因此我才认为离职证明写协商一致值得商榷。

可以这么说,结合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以及又在离职证明里面写协商一致的前后两种做法,可以断定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当初你就拒绝公司离职证明写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认可不签字,那么你可以直接去劳动部门投诉公司的做法,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的。可是你没有这么做,而是认可了公司在离职证明上写协商一致,所以“生米煮成熟饭”了,协商一致已经成为了一种事实,无可换回,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至于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那就要看是“谁主动与谁”协商了。

如果离职证明上明确写的是“你(员工本人)主动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本质就是你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如果离职证明上明确写的是“公司主动与你(员工本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法》规定里面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在公司干了多少年,公司就要支付你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我为什么说想要拿经济补偿或可以,或不可能的原因所在,关键就看谁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你本人主动提出,那就拿不到经济补偿,公司主动提出,那就可以要经济补偿。

最后,我还想特别说明两点:

  1. 你说的赔偿是无法主张的。按实际的道理,本来你可以要求赔偿,但由于你本人事实上又接受了协商一致,所以法律上无法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骗了你。

  2. 你要明白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含义是大不一样的。你可以有这样一种印象,赔偿金一定是公司对员工存在违法行为才有的,而经济补偿是公司的一种主动行为,具体理解我建议你读一下《劳动合同法》。

总之,就你的情况而言,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是不可能的,如果离职证明已经拿到手了,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就看是谁主动找谁协商解除合同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公司不仅要给你开离职证明,还要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无论是何种离职方式,被迫也好,主动也罢。只要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劳动关系,公司都要出具离职证明,这是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确实有裁员的权利,但前提是要符合裁员的情形,如果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重组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只有符合以上当中的任意一种情形,企业可以行使裁员的权利,但是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报劳动部门报备。

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根据你在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可以要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PS:如果企业不符合以上情形,而是打着裁员的方式开除员工,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予2倍赔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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