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是可以签半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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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要知道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
大伙都知道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就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上也都有明确的说明。
但对于劳动合同一次应该签多久,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一定要签多久,说极端点,理论上,就算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只签一天也是可以的。
如果说有限制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就是试用期的约定、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下的,是不允许约定试用期的。只有超过3个月的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然后第三次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就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以前大部分比较按照一年、三年、无固定期限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入职第一次签1年,主要是对员工不了解,所以只签1年,第二次签3年。
但现在很多公司喜欢采用三年、五年、无固定的方式,因为虽然第一次签三年,但大部分员工离职都是在三年内,所以签三年和签一年没什么区别,而一个员工如果在公司做了8年,基本上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总的来说,我们的惯性思维是劳动合同最起码签一年以上。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限制最少签多长,但规定了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可以的,第一次签了三年,第二次签订一年是可以的,且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第二次续签必须签几年,第三次签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一年,合同到期后续签,劳动法没有规定续签至少签三年的。 2、《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续签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再续签时,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