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措施通常为_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6:14:09 人阅读
导读:在法院因债务纠纷起诉别人,申请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所谓财产保全又称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为了方便判决执行,在对该...

在法院因债务纠纷起诉别人,申请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

所谓财产保全又称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为了方便判决执行,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强制性措施。

财产保全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以下举个例子说明。

某甲因为交通事故致某乙残疾。交警判定机动车一方全责。估计总的赔偿数额在六十五万左右。通常情况下,作为肇事者的某甲,往往会设法转移财产,使得将来法院判了,也是无法兑现的法律白条。

现在某乙经律师提示,及时对某甲名下的财产做了调查,查明某甲名下有价值30万的汽车一辆,价值三十五万的商铺一处,这样的话,某乙申请法院对某甲的这两种财产予以诉前保全,然后及时起诉。

诉讼过程中,某甲为了逃避可能的赔偿,和配偶上了来一个假离婚,将汽车和房产都过户到配偶名下,结果准备过户的时候,机动车和房产管理部门告知这两样财产已经把法院保全无法过户,其转移财产的意图落空。

以后法院判决生效的时候,如果某甲不及时赔偿,作为受害人某乙可以要求执行法官将已经保全的汽车和商铺予以执行。

财产保全一般是在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时才能申请的,如果对方只是欠钱不还,并没有转移财产,法院一般是不受理保全申请的。一、财产保全的条件1、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4、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三、申请财产保全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在诉讼前或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做出保全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向本院提供下列资料:1、被申请人的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2、需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人;3、提供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如属第三方为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书及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4、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扩展资料:一、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时机。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没有责令提供担保的可以不受这点限制)二、规定可以不申请的条件:1、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2、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3、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是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法律途径,虽然对有些财产的保全不及抵押担保的效果,但也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建议对有财产的债务人进行保全。

注意点:

1、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存在到期债权,债务人逾期未履行。

2、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自动解除。

3、不管是何时进行保全,最重要的是能够提供债务人财产线索,特别是可能转移的财产。我建议保全最先冻结债务人银行账户,其次是有产权证的房屋,其他的财产根据变现的难易程度确定是否保全。

4、诉讼保全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交可以证明债权的凭证,提供担保,原来以提供金钱为主的担保方式,变成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和担保机构担保,这种方式方便快捷,在法院就能办成。不过要缴纳担保费用。

5、诉讼保全一般等额保全,超额保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但对于不可分财产可以整体保全。

6、保全一般是有期限的,在保全到期前,申请人要申请续保,否则过期就无保全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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