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赠给孩子_离婚房子给孩子哪种方式最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20:15:27 人阅读
导读:我和老公婚后在芜湖买了一套房,但我们之间有个协议,说房子是给我们自己的小孩买的,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律师,离婚时我可以分到房子一半的产权么?这实际上是双方对夫妻...

我和老公婚后在芜湖买了一套房,但我们之间有个协议,说房子是给我们自己的小孩买的,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律师,离婚时我可以分到房子一半的产权么?

这实际上是双方对夫妻财产的一个赠予,讲夫妻房子赠予给小孩,这时,需要去看这个房子有没有过户,我国对房屋生效的要件房子即 不动产生效的要件是以登记为生效的,即房屋如果过户在小孩的名下,赠予的行为就完成了,离婚的时候没有办法进行分割了,若房子仍然在夫妻名下,此时赠予是可以撤销的,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起诉分

分割一半财产。

离婚时,双方协议把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办理公证赠与;也可以直接过户到孩子名下。

赠予行为必须要有书面协议,且赠予人要在协议上面签字,方才能生效。如果只是口头赠予,恐怕将来任何一方反悔,赠予行为都会无效。

由于题主没有把具体情形讲清楚,如当时除口头协商外,是否有第三方当场作证,或者是否有现场录音为证。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光靠你说的“商量”,很难有说服力。

像离婚这种事,还要看孩子当时有多大,如果是未成年人,谁拥有了抚养权,且当时商量好把房子将来留孩子,那就得在离婚协议上明确约定好,这就是立字为据的道理。且当时这房子由抚养人代替孩子保管房子。

如果离婚时,子女已经成人,那么只要夫妻双方达成赠予的共同意见,就给孩子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这种事还不能拖,拖久了,如果赠予人反悔了,反而会产生新的矛盾。不知道我给出的建议,是否能解除你的困惑。

离婚时要求把房产赠与子女,往往是分割夫妻共同的房产时一方提出的离婚条件,否则不同意离婚,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不得不接受这个条件。只要房子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且不侵害他人利益,赠与子女,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离婚时可以把房子赠与子女。

将房子送给子女,在法律上称作赠与行为,所谓赠与,是指赠与人是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房产属于特殊商品,赠与后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也就是说要物权转移登记,一旦登记即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发生物权转移,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前不愿赠与了,还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只能赠与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在赠与前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还欠有巨额债务,债权人有权行使赠与撤销权。近年来此类赠与案件频频发生,比如夫妻外欠巨额借款,为了逃避债务,恶意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或离婚时一方承担债务而净身出户,另一方得到家庭所有财产却不承担偿还借款义务等,像此类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行为,所赠与的财产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看孩子的年纪大小吧,年满18岁了,能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过户给孩子时,最好父母一方持有1%的份额,这样万一孩子犯糊涂将房产赠予她人或出售,就能知晓。孩子小的话,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总是要和父母其中一个生活,养育孩子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单亲父母要付出的更多。所以,即使产权转到孩子名下,就明确监护人可以居住,但不得出售转让,万一父母再婚,有了其他孩子,但这个房子还是归这孩子所有,其他人无权分割产权。

赠送给小孩,你们过户了吗,名誉上是说给小孩,但没办过户手续,房产证写谁的名字还是谁的,当然了如果你们离婚时有协议(以书为证)赠送给小孩,那就是是小孩的

首先我要说可行,但是不能以财产多少来弥补对孩子的伤害,离婚对孩子来说是最大的伤害,多一点社会责任感,少一点自私,是最好的答复!

根据多年的实践法律经验和现有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和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同时,将共同所有和按份共有的房屋约定赠与子女,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完全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但是,该赠与房产协议是基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是基于身份关系和家庭道德而产生的,是双方能否就婚姻关系解除的前提条件。离婚后,是不应当允许一方反悔的。所以,在离婚时只要明确赠与孩子就可以了。

但基于现有的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争议。赠与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更有利于保护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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