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罪过形式有哪些_主观罪过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0:14:21 人阅读
导读:防卫过当有以下几个形式:事先防卫、事后防卫、假想防卫、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其主观...

防卫过当有以下几个形式:事先防卫、事后防卫、假想防卫、防卫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其主观罪过也是众说纷纭,无法统一。但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基本排除在外。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有:过失说和间接故意说。过失说又分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情况;间接故意是轻信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就是希望结果发生)。具体是哪一种罪过形式,不能一概而论,这要结合每起具体案件具体嫌疑人的主观形态来确定,而不是固定不变的。认定为防卫过当,依法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以上回答,异议相析。

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疏忽大意过失说。此说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全面过失说。此说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但不能是故意;

三,过失与间接故意说,此说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

四,过失与故意说,此说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以是任何种类的过失和故意。

甲的行为时的主观过错应当是疏忽大意造成的,甲应当预见其用打火机烧断捆麻袋的绳子有可能会引起火灾,而其没有预见,从而导致其行为引起火灾,造成90余万元的损失.

危害公共安全罪好象没有过失一说吧,不管造不造成盗窃,都被吸收了

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黄某的行为属于正在实施的抢劫犯罪,适用我国刑法中关于特别防卫权的规定

犯罪主观方面,亦称犯罪主观要件或者罪过,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人在实施犯罪时的心理状态是十分复杂的,概括起来有故意和过失这两种基本形式,以及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这两种心理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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