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认缴资金怎么办_公司解散认缴注册资金不缴可以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5:34:57 人阅读
导读:公司注销时,认缴出资额没缴,均应作为清算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

  公司注销时,认缴出资额没缴,均应作为清算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认缴注册的公司可以注销的。

注销公司是在工商税务正常的情况下是是可以做正常注销的,成立清算组 备案 登报公示 清账 公司注销 。

为了鼓励大家创业,目前我国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手续已经非常简单,以前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必须是实缴,比如你注册资本100万,那你必须通过100万的验资才可以正常开公司;而现在实行认缴制,注册资本多少需要股东自行协商,你认缴100万也可以认缴,一个亿也可以。

但认缴的资金在到期之后你就必须实缴,比如在1,000万的注册资本当中,某一个股东认缴了500万,在规定的认缴期限到期之后就必须把真金白银打到公司账户上,如果认缴期限到期之后没有实缴,那其他股东可以把你起诉到法院。

当然在认缴制之下,在认缴期限没有到期之前,你可以操作的空间还是很大的,比如你目前注册资本是100万,认缴期限3年,在认缴到期之前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申请延期。

目前公司的注册期限一般都是比较长,有很多公司都是没有期限限制的,而认缴期限则是由股东在章程里面自行约定,如果在事先约定的认缴期限到期之后没有能力实缴,那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更改公司章程,对认缴期限进行更改,比如从三年更改到5年或者10年等等。

第二、注销公司。

如果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还没到期,大家也可以选择注销公司,注销公司的时候是不用实交资本的,但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相当于100万需要缴纳500块钱的税,这个费用其实并不是很高,很多人都能够承受得起。

第三、股权转让。

如果你只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那你就只能选择转让股权了,在股权转让过程当中,其他股东优先享有受让权,如果原来的股东不想接手你的股权,那你也可以选择卖给别人,但转让股权也需要交纳印花税,税率也是0.05%。

第四、减少注册资本。

如果你想保留公司的正常经营,又不想实缴太多的资金,那可以选择减少注册资本,只不过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相对比较麻烦一些,而且前提是你公司不能有一些债务,因为对于有限公司来说,公司是以其注册资本对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你申请减少注册资本,这就有可能涉嫌逃避债务的嫌疑,因此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有可能被工商部门拒绝。

在这需要提醒一下大家,现在我国公司注册实行的是认缴制,很多人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盲目追求大,明明自己一个月经营只有几万块钱,但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搞到几千万甚至上亿,这样虽然看起来很有面子,但是注册资本越大并非越好,其潜在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因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及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其实就是公司的资产之一,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涉嫌债务纠纷被对方起诉到法院了,股东就必须按照认缴的资本承担起债务偿还责任。

比如公司欠了200万的债务,而公司各种资产拍卖完之后还有100万没有还清,这时候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全都是认缴,没有实缴,那么所有的股东都必须实缴资本用于偿还这100万的债务。

如果股东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没有按照义务实缴资本,那就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很多行为都会被限制。

所以大家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注册资本,量力而行,千万不要为了追求表面的肥大而背负一些潜在的风险。

很荣兴回答你的问题,你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分述如下:

一、注册资金方面

现在公司注册资金是认缴制,估计你们公司注册资金根本就没有实缴或者只实缴了很少一部分。

二、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他应收款科目借方余额数额比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一)股东为了不缴纳或者少缴纳20%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都是通过借款的形式把利润基本分配完啦,造成账面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数额很少,但是账面未分配利润一点也没减少;

(二)负责采购的员工借款挂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科目,由于未及时取得发票或者采购的有些原材料、库存商品等为了节约成本,采购时就不需要发票,这样未取得发票的成本就没法入账,账面未分配利润很多,实际上账面一部分利润是虚假利润,不是真实的未分配利润,造成账面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数额很少,但账面未分配利润一点也没减少。

三、预付账款科目

预付账款科目借方余额数额比较大,股东为了不缴纳或者少缴纳20%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公司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把大量资金打到实际没有交易或者只有一部分交易的公司,通过这家公司把资金洗出来进行分红,造成账面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数额很少,但是账面未分配利润一点也没减少。

四、应收账款科目

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数额比较大,公司每年没有对应收账款科目进行减值准备测试和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也没有计提坏账准备,造成公司注销时有一部分应收账款收不回来,而这部分应收账款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是确认收入的,也就是说已计入未分配利润中,造成账面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数额很少,但是账面未分配利润一点也没减少。

五、没有成本发票或者缺成本发票

公司为了销售商品或者承揽工程,给的回扣没法取得发票,这部分钱一般都是通过现金送出去的;还有一部分就是公司为了降低成本,不需要发票采购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由于没有成本发票或者缺成本发票,造成账面一部分利润是虚假利润,这样账面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数额很少,但账面未分配利润一点也没减少。

六、固定资产清理

会计的假定之一就是永续经营,因此固定资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已计提的折旧费,如果公司要注销,固定资产清理的余值=固定资产销售价-清理费用,造成公司注销时用了3-5年的机械设备、1-2年的电子类固定资产清理的余值比账面价值小很多,营业外支出支出费用很大。

综上所述,以上六点就是我个人认为造成账上未分配利润很多,但账上的钱加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收入都不够偿还应付款的主要原因。

公司注册资金5000元,资金链断了,负债几千万,法人只有两种选择:重组和破产清算!重组难度太大的,只能选择破产清算!



一、无限责任破产清算

相关股东扣除必要的生活物资,以家庭所有财产清偿债务!

二、有限责任被产清算

相关股东以认缴资金为上限,对债务清偿承担有限责任!分以下三种情况:

1、已实缴的资金和资产可偿清债务的

以公司现有资产偿清债务后,可申请破产并办理注销。

2、债务大于已实缴资金且小于等于注册资本5000万的

股东按比例补足差额,偿清债务后,可申请破产并办理注销。

3、债务大于等于认缴资本5000万的

股东按比例缴足认缴资金,按法定清偿顺序及比例,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足清偿部分,不再承担责任!清算结束,依法破产并办理注销!

三、清偿顺序

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清算费用;

2、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按照比例分配。

注册资本认缴,就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缴纳,承诺未来某个时间缴纳。但是,这个承诺要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约束。

认缴只是当下,即成立公司时不需要缴纳,但仍在章程规定的时间缴纳完毕

只要是允许认缴成立的公司,其已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了实缴注册资本的时间,一般几年到数十年,但一般不会超过年龄最大的股东从公司成立到退休的时间。

比如某年龄最大股东2020年成立公司时40岁,其认缴的时间最长是20年,即2040年实缴完毕。这个当然没在公司法或公司登记条例中存在,但如果涉及,在实践中行政审批事务局的工作人员会有提示。

到了章程规定的时间没有实缴,如果不能延长实缴,那么大概率会被工商认为经营异常。

如果涉及负债,债权人需要清偿等,仍然需要实缴

尽管没到章程规定的实缴资本的时间,如果出现负债需要清偿债权人等,此时需要股东部分实缴或者完成实缴,实缴的程度视负债的额度,但以认缴的资本为限。

注册资本认缴但不需要股东实缴的情形

一、公司注销时没实缴,但也没到章程规定的实缴时间,也没有负债,或公司的资产能够完全清偿负债。

二、股东将股权转让。原股东虽然不需要实缴了,但受让人是避免不了的。

三、股东嗝屁了。

虽然是认缴制,但注册资本的额度千万不要任性

如果注册资本额度非常任性,不切实际的高,那么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因为章程规定了注册资本实缴的时间,如果金额巨大,像皖省的某个餐饮公司,注册资本数万亿,比中央汇金的母公司注册资本还高,只想说一句这辈子能完成实缴吗?完成实缴了,你2.5/万的印花税你交的起吗?

注册资本额度的大小最好和公司的发展相适应或略高,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可以随时增资。

注册资金未到位可以公司注销吗?自2014年注册资金由实缴改为认缴,放低了办理公司注册的门槛,但是很多创业者在实行认缴资本注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善等等种种原因,导致公司面临破产注销,那么注册资本还没认缴完能注销公司吗?先看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22条规定,注销清算时时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需要股东根据认缴金额相应出资,直至将债务偿还为止。若公司成立至今若一直未发生业务,那么这种债务几乎为零,相应的股东可以不需要对注册资本出资。经营需谨慎,一旦开展业务那么紧跟着产生的债权、债务都要清除后方可注销。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当资不抵债时,未缴足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先缴足注册资本,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这意味着虽然是认缴制,但是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面对的风险,和实缴制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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