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劳务公司协议_和劳务公司能签合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7:41:04 人阅读
导读:按照劳务公司的承接工程范围两者基本没有合同关系,给你分析如下:一、建筑市场上的几种公司的分类和工程范围。我们以某个大型小区为例,在一个个小区承建初期我们就会看看...

按照劳务公司的承接工程范围两者基本没有合同关系,给你分析如下:

一、建筑市场上的几种公司的分类和工程范围。

我们以某个大型小区为例,在一个个小区承建初期我们就会看看某某公司承建某某工程,这个出现的公司名称就是我们常说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想把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又需要找到数家专业技术强的分包单位,比如外墙保温、防水工程、电梯工程、水电消防消防工程,他们在某些领域比较有经验而且能够充分发挥其技术和管理费方面的优势!

二、建筑劳务公司又是什么性质呢?

建筑劳务公司就是纯干活管理工人的这些公司,总承包单位可以把具体的工作事项发包给建筑劳务公司,分包单位也可以把自己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是最后一到手了,也就是说建筑劳务公司拿到具体劳务事项后不能再继续分包了,就拿上文的防水来说,分包单位或者总包单位防水材料买来后劳务公司组织劳务工人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就可以了,按照国家规定每个月给工人发放工资,同时做好人员岗前培训和施工过程中的劳保用品配备等一系列工作。

三、建筑劳务公司未来在哪里?

随着建筑劳务公司市场的紊乱和不伦不类现象丛生,现在很多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开发票的皮壳公司,和规范市场保证农民工权益的初衷相违背,所以从去年开始已经停止申报建筑劳务公司工作,现有的劳务公司也都是在低位徘徊中,所以你上文所述的相互可以签合同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所以就没有需要注意的事项!

工地十年的一级建造师愿意和你分享建筑的那些事,一起勾画美好未来画像。

你这里所说的劳务公司,实际上是劳务派遣公司。

一些小公司因管理成本少,机构小,不可能设立专门的人事部门,还要聘请专业管理人员,有的公司出于经营范围上的特点,也都选择了让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企业只和劳务派遣公司发生关系,用人就去劳务派遣公司雇用,当然劳动关系也在劳务派遣公司,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劳动保障关系也在派遣公司,三金由劳务派遣公司交,当然是按相应比例交,有什么劳工纠纷也只能找派遣公司。

这是一种用工形式,没有关系的,而且这种用工人不会少,只要相互团结形成合力共同帮助,有问题也是可以解决的。

用人单位一般不会换劳务公司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即便是用人单位非要换劳务公司,但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都不能受到损害。

1.员工要明确的告诉用工单位:员工的工资待遇,劳动时间,签订合同的效期等等切身的利益,用人单位都不能剥夺。

2.用人单位换劳务公司,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都必须遵守《劳动法》,都应该依法办事。

3.用人单位换劳务公司,员工都要重新与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强烈要求中央对执行"劳动法合同法社保法″进行一次督察大巡视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可以明确地并且肯定地回答,被派遣的员工一定要与派遣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派遣的劳动公司之间产生劳动纠纷时,正当合法的权益维护的基础。但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得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与派遣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各项权益

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合同时长,加班费,上班时间,社会保险(即五险的交纳)等等,确认要与现实的情况相符合。

关于与用人单位产生辞退或工伤情况如何处理

因你现状是一个是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一个与你产生劳动雇佣关系的用人单位,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用人单位会发你的工资转发给派遣公司同,然后再由派遣公司发放给你,五险一金也是劳务派遣公司帮你邀纳,即在B公司做事,A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放发薪资福利。所以你要注意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你出现被B单位辞退或是在B单位发生工伤事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A单位应该负担什么的义务,要签合同时最好约定清楚。

凉办3。

如果确认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就看你的意愿了!

实际上,只要你仔细研究一下2018《劳动法》,你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那就是,只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存在,而没有任何关于[劳务合同]的内容。

是劳动,不是劳务。白纸黑字。

也就是说,2018《劳动法》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只有劳动关系这一种关系,而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劳务关系。哪怕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也叫做劳动合同。(详见2018年《劳动法》第20条)

既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一种关系,也就是劳动关系,那么,又何来[劳务关系]这种说法呢?

说白了,这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一厢情愿。劳务派遣公司本来就是一个与时代脱节的旧事物,2018新《劳动法》里面,根本没有派遣公司的位置。

而且,2018新《劳动法》第46条,就已经明确了同工同酬,这是识字的人都能看得懂的,法律有他的尊严,绝不容许任何一个派遣公司的懒汉站出来说派遣工好吃懒做,没资格享受同工同酬云云。

你说派遣工好吃懒做,那你作为派遣公司的人,你敢不敢跟派遣工换一换,就换一天,你看你顶得住吗?你有派遣工一半的本领吗?我们就是能够看到派遣工在各行各业挥洒着汗水,埋头苦干着,拿着微薄的收入,心里流着血。但是,我们谁看到派遣公司的人干活了?

所以我觉得,2018《劳动法》是一部很好的法律,我们应该去弘扬它。同时,我们可以借着弘扬[2018新劳动法]这个机会,去期盼更加完善的,并且与劳动法相互呼应的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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