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个得分情况讨论: 如果在去世之前,丈夫的父母已经亡故了,那么财产由丈夫继承,现今丈夫也亡故了,那么妻子和子女均有权继承这些遗产; 如果丈夫亡故时,丈夫的父母还健在,那么,丈夫亡故后,两人的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已然终结,妻子仅能继承部分属于丈夫的财产,妻子对于丈夫父母的财产不享有法律上的当然的继承权,丈夫父母的财产通常由丈夫的兄弟或者丈夫的子女继承。 当然,在我国民间一些家庭中,丈夫死后,妻子不改嫁,仍居丈夫家,丈夫父母通常也将财产交予妻子及其子女继承,这种行为也具有法律效力,为法律认可。
丈夫去世多年了,如果自己的公婆去世了,能不能继承人家的财产,我觉得这个问题问的真的是很好。因为现在这种现象也是有的。不知道怎样解答,但是。凭着我总看新闻的了解,我认为丈夫去世多年以后,你可能始终未再嫁人。而且你还在抚养着孩子还在与婆婆和公公们往来。我觉得这从理论上讲,你应该具有继承的权利。可是人家如果还有其他的孩子的话。我觉得老人在离世的时候会立下一个很明智的遗嘱的,但是这份遗嘱如果没有写你继承的话,你也是无可奈何。另外,如果是丈夫去世多年,你去已经嫁给别人了。那么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只能是你的儿子,还有权利。对于你来说已经不再是这个家里的人了。所以说没有继承的权利。
要回答遗产继承问题,要分两部分回答。
一是遗产范围问题。丈夫去世,其名下财产,如果是婚后所得,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有一半为妻子的财产,可进行继承的遗产应为丈夫所有的另一半财产。
二是继承人范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即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和子女,同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均分配遗产。
1、先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 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确定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继承的份额。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所以,妻子留下的5万块钱,应先分出2.5万归丈夫所有,剩余的2.5万为妻子的遗产,由丈夫、儿子、妻子的父母四人分割,每人应当分得6250元。
5、如果妻子的父母先于妻子去世,那么妻子的父母就不能继承妻子的遗产,妻子的2.5万元遗产就由丈夫和儿子分割,一人分得1.25万元;
如果妻子的父母在妻子去世后去世,那么她父母可以分到的那部分钱就转由她父母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妻子的遗产最终会由她父母的继承人(一般是妻子的兄弟姐妹)继承。
作为配偶一般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妻子就取得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婆的其他子女有相同的继承权。但公婆留下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的除外。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赡养公婆:不能继承丈夫父母的遗产。
夫妻财产是共有财产,一方死亡后,首先要扣除死者的债务,剩下的净资产,其配偶自动获得一半(也可能不是一半),另一半才能作为遗产继承。
这一半,首先要留出老人的赡养费用,然后要留出孩子的抚养费用(非双亲皆丧的情况,不留),剩下的,才能参与继承分配。
继承分配时,对死者有过长期照顾行为的,不能不分。(雇佣关系的照顾行为不算)
最后,不论妻子是否参与了继承,法律上都没有赡养丈夫父母的义务。
不过道德上吗,我认为还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谢邀。我国《继承法》关于法定继继承人是这样规定的。
《继承法》第十条: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以上《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规定可以看出,丈夫去世后,岳父岳母不能做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因为不论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律都没有规定岳父母有法定继承权。
按照继承顺序,要看丈夫是否为独生子,如果丈夫父母没有另立遗嘱,可以全部继承到你的身上,如果丈夫有兄弟姐妹,那么要分割丈夫父母的遗产,你只能继承丈夫那份额,不知道你理解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