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_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0:35:57 人阅读
导读:这个事不好办哦,如果你们公司手上没有员工拒绝签合同的证据,那么员工现在反告公司不签合同并要求赔偿就是铁板钉钉的事了,你们公司根本没有胜诉的可能,等着赔偿11个月...

这个事不好办哦,如果你们公司手上没有员工拒绝签合同的证据,那么员工现在反告公司不签合同并要求赔偿就是铁板钉钉的事了,你们公司根本没有胜诉的可能,等着赔偿11个月的工资吧,公司亏啊。

反之,如果你们公司有证据证明多次提醒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就是员工自己不签合同的,那么现在员工投诉公司,胜诉的几率还是有,因为公司的做法还是有问题,才导致现在的局面,所以公司也可能会承担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如果是这样,那真的是给你们公司上课一堂教训课。

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我认为对于公司而言,相信疼过这次的员工劳动纠纷,可以让公司学会很多东西,比如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教会公司注重新员工的合同管理工作,同时也教会了公司如何处理员工拒不签订合同的行为,我觉得这些经验教训对你们公司更为重要。

最后提醒一句,如果以后遇到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的,要及时跟员工解除合同关系,从而减少损失。当然,当公司主动提出签合同,员工表示拒绝,公司就要留心员工是否存在故意劳动碰瓷的行为,然后必须迅速做出决定。

想你们这个事,我估计公司可能根本没有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事也只是口头通知员工签合同而已,肯定没有什么证据,这种情况对公司极为不利,建议你们公司还是跟员工协商处理,赔偿他三五个月的工资,让员工撤销仲裁申请,这样对大家都好,就算破财消灾吧。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代表员工就不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只要员工在该单位实际工作,就应当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其实只要单位没有存在其他的违法行为,即使有时候不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影响也不大。但是既然法律规定了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在一年之内,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可以要求11个月的工资。

但是往往即使员工提出这样的要求,用人单位也不一定会支付,所以可能协商不成,如果员工想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话,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有可能导致员工无法在该单位继续工作。那么员工如果以此来作为离职理由的话,除了要求双倍工资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其他的违法情况,例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的等,都可以在提出仲裁的时候一并要求。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在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用人单位并非完全被动,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你在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不能依法给你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险,也就是社保。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就要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没有签定合同的话,那么是没有法律依据为员工购买社保的。

所以楼主想要维权可以持有相关的证据,比如说你每个月工资上卡的对方账户看看是不是你所在单位的对公账户。然后持有这一类的相关证据。就可以到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要求你所在的单位给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有多大风险?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则自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每月二倍工资,一直支付到一年(共11个月),也就是相当于劳动者干了12个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23个月的工资。

其次,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仍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满一年起,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满一年后的工作时间,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主张二倍工资的越来越多,尤其是出现很多死磕派,故意不签合同,正好干满12个月,然后拿23个月工资走人。

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合同,用人单位最好不予录用,否则风险由单位承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可以去仲裁免费的。对仲裁不服可以诉讼人民法院

谢谢邀请!企业单位为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是五险(社保,医保,生育,失业,工伤)。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主动权在企业,每一个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工作,必须与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并复印(身份证)。与期同时,企业单位带着职工(劳动合同)和花名册到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在缴费方面企业负担20%,个人8%,个人8%在每个月工资中扣除。这些主动权都在企业手中,为什么?企业职工不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呢?主权在企业扣费在企业,一切在企业。他们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企业单位就不应聘用职工了。

这个提问猛一下子看挺吓人的,仔细看看提问者问的很好但是前提没说清楚。先来看看“员工恶意告公司无劳动合同”的可能存在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归还劳动者。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只是劳动者手里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劳动合同一般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等条款,这也是劳动者履行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依据和证明。

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处于举证不利的境地,合法权益也极易遭受侵害。

第二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交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被撕毁或遗失。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仲裁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需出示属于用人单位保存的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可。

第三种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四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持有的劳动合同上签字。

这种情况视为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在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谓“员工恶意告公司无劳动合同”要看员工告的是哪种情况,碰到这种事情,不用着急,准备好材料,尽可能详细,应诉就是了。

如果还有疑问,请给我留言,我是HR老枪,我愿意提供咨询帮助!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