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找关系交警撤案了_醉驾撤案流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2:37:41 人阅读
导读:一、醉驾公安局撤案流程是怎样的?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撤销。撤案的流程是提出撤案,然后审核,最后批准,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发放释放证。《...

一、醉驾公安局撤案流程是怎样的?

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撤销。撤案的流程是提出撤案,然后审核,最后批准,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发放释放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对于已经立案并将当事人逮捕的情形,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当事人是无罪或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判处无罪或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二、醉驾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哪些情况下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不仅是醉驾的案件,其他的刑事案件也要求那些证据不足的情形必须要撤案处理。一般来说,侦查人员的任务就是收集证据,只有在补充侦查之后,依旧没有足够证据的,那么就会被强制要求撤案。其他情形下,撤案只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上级领导同意即可。

公检法的关系如下: 1、在刑事案件中,公安局一般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公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

2、民事案件中,一般没有公安局什么事,是民事主体起诉,法院是审判机关。同时,检察院作为审判监督机关,对法院的判决可以进行审判监督。基本就是这样,在宪法,诉讼法中有规定。醉驾触犯的是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案件已经上交检察院了就和交警队没有关系了,再有人也不好使了,现在只能是照检察院或者法院的关系了

你这个找律师是没用的,醉驾本来就是拘役1~6个月,吊销驾照5年,你还不如找交警队的熟人或其他关系,疏通一下,看能否减轻处罚。

如果判刑,交警就会根据邢事判决书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如果撤案,驾驶证吊销五年,

吊销驾驶证5年以内,不得再次考取驾驶证,5年之后可以再去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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