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异地怎么探视_离婚后孩子被带到外地探视不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2:39:51 人阅读
导读:离婚以后,对方带着孩子就从你的生活当中消失了。再也没有联系的方式找也找不到,我觉得离婚了,你就无有权利再干涉人家去哪里了。人家领着孩子是人家有这个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以后,对方带着孩子就从你的生活当中消失了。再也没有联系的方式找也找不到,我觉得离婚了,你就无有权利再干涉人家去哪里了。人家领着孩子是人家有这个孩子的抚养权,所以说人家两个人去哪里,你干脆就别惦记了。我觉得如果你的前妻或者前夫觉得你应该给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到时候就会联系你了。所以说你也别着急去寻找了。

我有一个朋友也是离婚的,他和老婆离婚以后,老婆把孩子的抚养权要了去。要说我这哥们儿也是心大,离婚以后只是每个月给孩子发一些抚养费,可是等到有一次过节的时候。他回到原来的房子去找前妻,想给她们娘俩送一些过节日的礼物。可一去邻居说她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娘俩儿已经走了好几个月了。这下我这个朋友可着急了,去这个前妻的父母家去找人家根本就不告诉他。后来他也没办法就放弃了。直到过去了一年,人家才出现,原来人家又找了一个对象,成了家。

事情的结果虽然让我的朋友有些伤心和失望,但是总算是把孩子找到了,也知道他们去哪了,所以说也就放下了心。

法律上确实约束不到这些,没有那么细的规定。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变更子女扶养权的方式,解决问题。

1、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一方父母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实现应以子女利益为出发点。现代亲权的设立,其目的不是为了实现家长对子女人身的控制,而是实现子女对亲情的需要。同时,探望权的实现必须充分考虑子女的健康成长。

2、探望权的实现应当充分尊重子女的意见。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离婚判决中考虑小孩归谁抚养时,如果小孩年满十周岁,得征询子女的意见。同样,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探视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得充分征询子女的意见。如果小孩未满十周岁,也要充分考虑子女自身的感受。如果探望权的实现有害子女的健康成长,或者有违子女意志,子女有权申请中止探望。

3、探望权的实现先由当事人协议,若协议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的内容主要是会面和交往,也包括通信、通话等,以何种方式进行探望,须根据子女和父及母的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是定时看望,也可以是周末共住或假日共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以不影响子女的学习、生活为前提。由此,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上,当事人应积极达成协议,这样有利于双方配合实施,如达不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遇到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等问题也是由双方夫妻进行协商从而确定。如果夫妻身处异地,这对于探视权的行使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符合自己的一种探视的方式。虽然探视权的行使是父母的权利,但是在行使的过程中,也需要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

我和我前妻离婚两年了,离婚的时候我把自己名下的婚前全款房过户给了她,还有大概二十多万现金也没有分割,可能基于这些原因,探视孩子并没有任何不便和阻力!

当时很多朋友不理解,但我觉得钱什么的都可以再赚,女人在离婚后,“娘家不是家,婆家不是家”,男人可能相对来说要好一点,既然她执意要孩子,那给她们一些基础的保障还是应该的,至少问心无愧了!

现在除了每月微信上转账抚养费,和前妻没有什么交集,她在谈着恋爱,考虑到孩子的接受能力,我们约定的唯一一点就是,女方约会什么的尽量不要让孩子看见!有些事情走一步是一步,尽量等孩子大了再和他说明白!

因为我在外地上班,还要经常出差,每月看望孩子的次数不等,一般两次左右,都是我提前微信上告知,和前妻约好时间,然后再由我来陪孩子。

现在的孩子都很聪明,有时候就算大人不说孩子也能感受得到,我觉得不管怎么样,一定要让孩子觉得父母都是爱他的,并没有因为离婚放弃他,他所得到的爱并没有因为父母的分开而减少,这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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