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赔偿金标准_请问拖欠工资要求赔偿的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3:06:19 人阅读
导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网友说,老板连工资都拖欠,怎么可能会支付给你补偿金和赔偿金呢?这是站在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角度上讲的风凉话。当我们提供了的工作...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的网友说,老板连工资都拖欠,怎么可能会支付给你补偿金和赔偿金呢?这是站在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角度上讲的风凉话。

当我们提供了的工作,老板不给工资是非常气恼的事情。尤其是劳动者本来是以工资为生活主要来源的个体,不给职工工资简直就是不让职工生存。因此,国家是严格禁止拖欠工资的行为,并对拖欠工资有严格的处罚力度。

拖欠工资可以判刑。过去叫恶意欠薪罪,现在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只要通过转移财产、逃逸等方式,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5年西安一石材厂老板因拖欠职工工资,被判处一年零四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于工资报酬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为了配合相应《劳动法》的实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4年也出台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


因此,当企业拖欠我们工资的时候,我们应当依法进行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不过拖欠工资就白拖欠了吗?没有什么补偿吗?这一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还真有规定。

第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正常工作前12个月的工资待遇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

第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拖欠职工工资或加班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补发并加发25%应发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上述两项规定,就是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的对职工的补偿。

因此,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行为最主要的还是依法上前维权,否则只能眼睁睁的看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不划算。只要我们了解法律知识,依法去维权,总会有更多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风险影响: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在一个公司上班,起早贪黑,幸幸苦苦,甚至挨骂受训,还要忍气吞声,最后,工资却一拖再拖,欠着不给,确实叫人来气。

我以前在单位,工资也是常被拖欠,有时一欠就是一年多,还好,后来抵了房价,所以,我对工资拖欠之事是很受伤很无耐很没办法但也有最好的建议和想法。

一,你首先要区分是国营私企,国营有国家兜底,只要能坚持,尽量坚持,有好路了,办好各方面的手续再撤出。如果是私企,你就没必要坚持了,赶快找个好地方,抓紧走。

二,看老企业是新企业,看老板对人态虔,企业资产、从事事业是否有发展前途,遏到拖欠之事也别太心焦、愤恨,理智分析下,对些老的有前途的企业,偶尔拖欠还是不会影响自己以后的发展。说不定在企业最难你能谅解且留下,还会赢得老板赏识,更利未来发展。

三,分析是否故意刁难,恶意欠薪,如果是这样,你就要收集证据,进行劳动仲裁,并要求赔偿。

遭遇拖欠,是谁都不情愿的,理智的分析下,认真对待和处理,还是比较好。

对于一个僵尸不能动弹拖欠员工的工资,你还希望得到违犯《劳动法》条文的补偿,这可能吗?客观存在面摆的事实,公司因经营不善,受市场日益竞争的压力频临倒闲,负债高筑,内欠外债,资金链断裂,运营断断续续,朝不保本,举步维艰,没有赢利还要支付银行利息,费用和间接费用及税费和职工的社保缴费,还有员工的工资,这一切的开销都要在利润中开支,现在公司亏本经营,流动资金一天天被高压的负利气吞,剩下的只有固定资产,机器和公司注册的招牌,你想怎么能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薪金,还能指望劳动补偿吗?

作为执行机关所执行的必须有存款和资产,对于一个空壳公司也无能为力,唯一的只有让公司破产,转让,重组,所获取的资金先解决员工的工资和银行贷款,再归还其它应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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