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银行的流程就是办理过户后把产权证提交到银行,银行办理抵押后放款。 如果一直没有放款的话,那就是银行的问题,房东如果单方面要求收回房子的话需要赔偿买方违约金,还有就是已经过户了,已经过户后的房子是不存在收回这么一说的,因为房子过户后就是买方的名字了,所以原房东无权收回房子。
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款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付全款;也可以先付首付款,按揭付尾款。不论哪种交易方式,都是法律允许的;在二手房交易习惯中,也是常见的。
中介不仅要撮合双方成交,带领双方办理手续,更重要的工作是帮助买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一般中介在双方交易、过户前,要拿着买方的贷款资料去银行,落实买方的征信,收入能否覆盖还款,贷款能否审批下来?买方的贷款问题落地后,才能安排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付首付款,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1)去银行落实贷款进度。不用找中介问情况,直接去贷款银行了解,银行的答复才是权威的。银行的答复将决定你下一步如何采取措施维权。如银行答复可以获得贷款,你心里也就踏实了,就再等等。
(2)摊牌。如银行答复贷不下来,委托专业律师,准备好视频取证设备,跟中介、买方摊牌,书面通知中介及买方,定好面谈时间、地点,商议后续事情如何处理。
(3)追究中介责任。中介当初告诉你40天内可以放款,结果2月了还没下款,存在欺诈!中介有义务帮助买方落实贷款,办理贷款,但现在贷款无法落地,中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如按照(2)商议确定的付款时间还不能付款,就依法解除买卖合同,让买方将产权过回来给你,两次过户的税、费均由中介和买方承担。
如买方自始至终就无法贷款,合谋骗取你办理过户,后期短时间内也无法履行付款义务,对方与中介涉嫌合同诈骗,你可以报警了,如实向警方说明情况,并如实提供证据材料。
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后买家贷不下款需要取消交易,如在合同中买方贷不下款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属于违约的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赔偿违约金。
银行每年都会有一定的贷款额度,如果当年该支行的贷款额度发放的比较快就会面临年底额度紧张的问题,每年的一月份总行会根据支行的情况重新分配贷款额度,所以一月份之后会把上年未放款的先行放款,不需要有太多的担心,这种情况如果过了最后交房期限也可以不交房,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这类情况多出于二手房买卖中,房价上涨的阶段,为什么会这样的呢?
这是人性所致,可以理解,但是问题必须解决,也不必生气,也不必用特殊手段,都不好;
维权是一个最好的办法,为什么呢?
人性中的那个趋利的特性,换成了自己,可能你也会这么做,卖了就少赚100万,你还卖吗?
2015年到2017年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不夸张的说,至少有几万条;
怎么办呢?
一是毁约,和你的房贷下来没下来,没有必然关系,处理起来也不冲突,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你该维权,就去维权,银行那边你完全可以不用管它,直接去维权就可以了;
二是怎么维权呢?
可以去商量一下,哪怕再多出一点钱,如果能买上,我觉得值,也就买了,毕竟是咱想要房子;
实在不行,就去起诉,这是唯一的合法渠道;
首先,保全房屋;
起诉的话,房子就买不了了,你可以找律师申请法院对房子进行保全;
保全期限是2年左右,也就是说,两年内这个案子没有结,他这个房子永远买不出去;
其次,研究一下,要房子,还是维权要赔偿?
要房子,必须这个房子现在没有贷款,没有被抵押,才可以判决强行过户;
另外,要房子的话,你要是贷款,不是全款,那不可以,也是执行不了的,必须全款;
看你的情况,也只能维权,起诉赔偿了;
赔偿就要看你们的合同用怎么约定的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损失;
没有约定的,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没有特殊的违约约定的情况下,对方返还你双倍定金即可;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二手房买卖,这些问题,不可避免,祝你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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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户,房产是属于买房的。正常的过户流程是不会让他不去办理贷款的, 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签订合同 到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审核通过 房管局办理过户 取件后交给银行 银行放款 交易完成 因为要规避风险,所以办理贷款是第二步就去申请的,所以不会出现买房人不去办理贷款,不给尾款的事情的。
你想多了,你也搞错了,贷款没有办下来之前是过不了户的,办贷款一般都是在签合同当天就会办贷款,并不是过户,第二如果他首付给了房子不要了他的钱你有权利不退的,还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明白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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