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通俗解释是非因法定理由或者劳动者有重大过错,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即增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不是,是从以前的初始用工时间算起,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暂时不能确定,但并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好处。
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通常我们入职公司,签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个两年,三年或者五年的时间期限,这个就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只要你公司还在合法正常经营,双方都没有违法行为,这个合同就一直有效,这个就是现实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获得稳定员工(特别是一些特殊作业的人员),对员工自身也是一个保障。
作为劳动者的你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也应该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签,你就有恃无恐。你如果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的话,公司一样的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呢!有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也同样缺乏相关知识,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3,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相关规定。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具体可以查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以上,谢谢你的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的时候,有权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代表你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无权解除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
例如你严重违反公司合法的规章制度,且拒不更改的,公司有权解除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
1、2008年以前的时间也是可以一起计算在内的;
2、“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算点是劳动者的实际入职之日,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即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9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 ”有明确规定。
3、《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