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婚前房子是父母赠予你的个人婚前财产。你婚后卖了再用于婚后购房,婚后购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否一方没出钱都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在办房产证时明确在房产证上约定夫妻双方对房子各所有权比例。如果夫妻关系确实不好,需要想清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针对原因处理好。如果是房子引起的,是否加名真能解决关系不好问题想清楚。两口子关系好,恩恩爱爱,不用过多考虑财产问题,如果关系不好,想法解决关系问题吧,否则财产问题迟早会面临。一方有房子,另一方没房子,婚后加名字或者共同买房是迟早的,否则一方会担心对方是否把自己看做一家人,基本的安全和认同感是男女都有的要求吧。想想孩子都几岁了,婚前房子都没加名字,换做是你,同样心理上会有不安全感。与其卖房买房,不如了解清楚对方的真实想法把问题谈开,一起过就加名好好过,真过不下去就早做打算结论婚,两个人还互相算计与防范过重,这日子很难好好过下去。
您好,如果房产证确定会办下来的话,其实在离婚的时候有没有办下来,影响是不大的。只要协商好了就可以,完全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说明,该房产的房产证尚未颁发,但双方明确其产权归哪一方所有。
不影响婚前分配
没有房产证房子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的权属问题,但是房子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等到房屋所有权确定后,可以再向法院要求分割。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