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收停车费怎么举报_物业收停车费,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7:34:17 人阅读
导读:解决财产的归属,明确各方权责,才能定纷止争。所以,这个先要解决小区车位归属问题。《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

解决财产的归属,明确各方权责,才能定纷止争。

所以,这个先要解决小区车位归属问题。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的车位,都属于所有业主共有的车位。其他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用于出售,赠与或出租等等。这种情况,对于属于开发商所有的车位,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通过收取停车费就具有法律依据。

而对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开发商无权进行处分,并且对于共有车位的经营,原则上需要业主大会决议通过才行。。

为方便业主了解车位的权利归属,下面的这张图做的非常好,基本把可能的情况都进行说明,一目了然。


1.停车场位置在哪里?总坪是业主共有,停车收益业主共有,物业可以收取清洁费和管理费。如果是地下停车场,停车场产权是谁的需要确认。2.何为强行收取?物业有没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应该让其先出示,如果已审批备案,那他有权收取。如果有异议,投诉当地物价局。

我还真不董,小区物业画停车位还要报备业主委员会批准!既然业主很讨厌物业全国取缔物业管理就是了!这样既给业主们每年节省开支很好

谢邀,缺少表述内容,没有能够明确表述你小区目前的状况。我曾经回复过这样的帖子。

1.如果你的是老小区,没有地下停车位或者停车库。这种情况下,一般的小区是不收停车费的。因为地面以上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面积,不是开发商或者物业,更不是某个业主的死人财产。地面停车位明确规定不得拍卖或者用于出租牟利。

2.小区业主自身素质不高,乱停乱放严重。小区如果成立了业委会。在听取大部分业主意见后,便于管理需要,收取一定的停车管理费是可以的。该项费用的20%必须由物业返还用于小区建设,其余的部分是物业投入的人工费用。但是如果只收费不管理,那可以拒绝该项费用缴纳,并留下乱停乱放证据。

3.如果是新建小区很多是建有地下停车位的。那地下停车位是开发商所做的小区配套专有设施。不但是可以出租出售,更是需要收取停车管理费的。因为地下停车位的人工水电等都是物业需要投入的成本。

4.如果有了地下停车位,还需要继续收取地面停车费,这个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很多物业在铲除绿化后,开发停车位出售,理由是停车位建设成本。这其实是一种非法的行为。

停车管理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部分业主同意,如果反对超过业主总数20%,那该决定是不可以执行的。

物业和业主本不是水火不容的,然而,由于物业的逐利以及消极怠工,导致了很多对立事件的发生。希望物业和业主能够和谐共生,一个好的小区离不开一个负责任的好物业!一个好的物业离不开小区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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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物业私占了,还有其它巧取豪夺侵占业主利益的收费。如,广告费,弱电网络有线,移动,联通等收取的费用,这些都应是业主的!

取消物业,迫在眉睫!

小区院里停车收费,肯定不合理!因为小区是业主的,不是物业的。现在的物业,跟强盗没啥区别。现在有些业主,对物业的不合理收费,敢怒不敢言。有的物业,甚至具有潜在的黑社会性质。所以,坚决呼吁取消物业管理。并支持社区管理!

首先回答:物业强占小区广告费和停车费是不合法的。

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2条和73条的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入楼梯间、电梯间、户外墙面和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收益、公共场地的收益,都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

因此,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停车费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享、共同管理。但是,物业公司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以基于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在收益中提取部分作为管理服务费用。

处理方式:由于小区广告费和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单个业主出面去解决问题可能会收效甚微。因此,解决此类问题应该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

第一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平等协商解决。拿出法律依据,要求物业公司明确相关收入总和、明细、用途,并在业主范围内公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定期进行整改。

第二步,请求第三方介入。如当地房管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政府机构参与协调的方式达成协议。

第三步,法律诉诸法律。在第一步和第二步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需要寻求法律途径,可以通过仲裁、法院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第四步,更换物业公司。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如果物业公司屡教不改,则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其他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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