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对方全责还要付误工费吗_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误工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4:53:35 人阅读
导读:保险的作用就是替代投保人或责任进行赔偿,因为车辆一般都有交强险,而酒驾不是交强险免责的理由,所以说通常情况下,交强险范围内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

保险的作用就是替代投保人或责任进行赔偿,因为车辆一般都有交强险,而酒驾不是交强险免责的理由,所以说通常情况下,交强险范围内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但商业险因为有酒驾可以免责。其实如果交强险仍然不够赔偿,那么应当由司机或责任人来承担。

谢谢邀请!你说的这个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赔偿项目如下:人生损害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人身损害后果严重的,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你所说的这种案件没有人身损害,因此上述所列的项目很多也没有,比如医疗费和护理费,营养费等,但你就误工费和交通费而言,可以由交警或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然后向保险公司或当事人追偿,不能调解达成一致的,也可以经过相关的仲裁或司法诉讼确认损失,申请相关的赔偿或保险赔偿,当然可以要求相关的请求。

但愿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误工费是给受害人赔偿的,如果受害人受伤无法工作可要误工费,至于车辆贬值费,法律上正要出台明确的规定是否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损失应予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系涉案交通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二者之间明显具有侵权法意义的因果联系。

二、所谓车辆的贬值损失,从财产折旧的视角来观察,应特指涉案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性折旧”,不包括交通事故发生之前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的使用性折旧。

三、权利人将损害性折旧性质的车辆贬值损失列入赔偿范围,如果能在举证期限内举出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鉴定机构依法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且载明有关“车辆贬值损失”的确定性鉴定意见,应当认为已尽到《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举证责任。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而交通事故的车辆贬值损失,自当属于“财产权益损失”范畴应该不存疑义,为此,应依法予以赔偿。

五、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四大选项中并没有明确列出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车辆损害性折旧损失(即车辆贬值损失),但该条文的立法技巧采用的是例式列举的表述方式,并非将“财产损失”的范围限定在该四大列举选项之内,并没有明确排除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车辆损害性折旧损失(即车辆贬值损失)索赔的民事权利。

六、《民法通则》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属于民事基本法的地位,其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而具有民事责任基本法地位的《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也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由此可见,即使是作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无权以任何形式限制乃至剥夺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车辆损害性折旧损失(即车辆贬值损失)索赔的民事权利。显而易见,最高人民法院网2016年3月4日《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一文的观点有僭越违法之嫌。

七、纵观既往司法实践,全国各地法院已经出现很多对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判决赔偿的司法案例,也足以印证:人民法院 支持交通事故当事人有关具有损害性折旧性质的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请求,于情合理,于法有据。

如果没有人员受伤,法律不支持误工费。

如果车辆属于营运车辆,可以主张修车期间的停运损失。

有人身伤害需要住院或者休养,完全可以要误工费。没有人身伤害,非营运车辆,法院不支持误工费。可以索取交通费,就是修车期间,你上下班乘车,车辆维修到店等路途费用。

这个问题一般根据交警判决为主。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负责任方如果有误工情况,全责方必须赔付误工费。

正常情况下,伤害没正式工作或者农村户口,误工费按当地工资平均水平计算,如果住院时间长,那伤者必须提供前期工资证明,纳费证明,按前期工资陪偿。并且还有陪护费。

如有伤者工资高于事故地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在结案时,你必须拿出工资证明,交警会按你要求原工资陪偿的。

如果有伤残或死亡,是要陪偿伤残后期费用,也可一次性补偿。

而精神抚慰金,一般轻伤住院是不支持陪偿的。如果伤残,是可以要求陪偿精神抚慰金。一般致残精神抚慰金在lw元。如果死亡,也可以要求陪偿精神抚慰金。但最高不超5w元。

注意,交警处理时,是不支持精神抚慰金的。而保险也拒赔的。但必须起诉至法院,法律是支持这项陪偿的。最后,保险必须陪付。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是一起车损事故,也就是没有造成人员的受伤。对方在除了赔偿修车的费用之外,关于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是否应该赔偿的问题,我觉得作为当事人,你有权利可以提出,但是一定要了解一下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的定义。


误工费的定义。

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造成受害人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从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提出了误工费,这个赔偿要求可以和保险公司沟通一下,看保险公司都需要什么手续。有的保险公司的话会适当地补偿一点,有的保险公司可能需要,你提供误工所减少损失的证明材料,比如说你的单位,因为你发生了交通事故,你请假没有上班,扣了你一天的工资。那么这个误工费就产生了。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这一点误工费去开证明,有的人其实会选择放弃了。你可以先和对方的保险公司沟通一下。


精神损失费的定义。

精神损失费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目前的交通事故的案例中,一般只有在当事人受到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家属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你的这起交通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你提出的精神损失费这一块赔偿,我相信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但是对方愿意给你进行赔偿一部分精神损失费,那也是你们双方自愿,不会有人干预。


交通事故的理赔。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仅仅造成了车辆损失,如果双方都有保险的话,目前是建议双方当事人采取自行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这种处理的方式,给大家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快速地解决交通事故的理赔。

双方对于责任的划分有争议的,是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采用简易事故处理程序来进行认定。

在你的这起交通事故当中,你认为对方还应该进行其他方面的赔偿,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当然了,在这里一定要注意一点,调解必须是双方自愿。


调解不成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方面,双方调解的结果令你不是很满意,你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但是在你的这起交通事故当中,关于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我个人觉着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所花费的成本太大。

这个成本主要指的是时间成本。作为当事人,你一定要清楚你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是有风险的,你所提出的诉讼要求,必须合理合法。同时你也要考虑诉讼的时间会比较长,不是三天两天就可以解决的。


我的个人建议。

你提出的误工费,我建议你可以和对方的保险公司沟通一下,努力地争取一点吧,象征性的有一点就可以,不需要太较真儿了。

对于精神损失费这一块儿,我相信你就是咨询了律师,也没有人会支持你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双方来说能够早一天解决,就早一天解决,不要拖时间。时间拖得越长,双方在情绪上会越激动,达成调解的可能性就会越渺茫。

你所提出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站在我个人的角度是可以提出来的,但是在交通事故理赔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建议你还是放弃吧。只要在交通事故中人没有受伤,这就已经非常非常的幸运了。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

人受伤住院18岁至60岁之间应该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但如果只是纯车险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赔偿误工费。

小事故没必要,大事故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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