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起诉期限多久_民事案件起诉期限?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3:53:01 人阅读
导读:你说的是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①普通诉讼时效。即向...

你说的是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①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②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③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根据已存在的旧有合同来说,对你不利,你的行为属于私自篡改合同。不过,1971年以后,你姐是否都没有负担公房的租金,如果没,你可以主张她赔偿你这段时间帮她垫付的所有钱。(各种费用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平分)

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如果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从约定期限到期之日起2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

欠条: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的次日起2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 诉讼时效是可中断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8月21日 法释〔2008〕11号)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限为一月半。法院多入开庭法律没有规定,但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我是律师,我来回答一下你这个问题。

民事经济纠纷是没有起诉期限的,你说的那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不是起诉期限。

第一,你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吗?现在起诉是否有效?

民事诉讼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立案庭形式审查后就要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这些条件中要尤其注意有明确的被告,一般法院会要求被告的联系方式,以便法院寄送诉讼文书等材料。如果没有被告详细联系方式,法院有可能会刁难的。

第二,起诉状递交到哪个法院?

该问题涉及案件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你可以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同时,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是可选择的管辖法院。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遵循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没有交易习惯根据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本案中,题主所在地作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你所在地法院也是可以管辖的。

第三,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

诉讼时效通俗地来说,就是消灭当事人胜诉权,如果权利人没有在此期限内起诉主张权利,且对方主张抗辩的话,法院就会驳回诉请。但是,这需要被告主动援引抗辩,法院不得主动提起,因此,民事立案、开庭照常进行,当事人如果不知道诉讼时效抗辩,证据充分的话,法院直接支持原告诉请就行了。还有,根据最新规定,你这个案件的诉讼时效是3年。

总之,你现在起诉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你是没有起诉期限限制的。

关注孙律师,你身边的律师朋友。

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根据案件的情况,分为几种:一是适应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二是适应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是三个月。

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需要鉴定、评估等,这些时间应当扣除。如果案件必须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作为依据,或者当事人死亡,案件会裁定中止审理。

  一、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的一般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按第一审审理期限的规定执行。  二、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  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二)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鉴定的期间;  (三)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四)因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举证期限或证据交换时间而延长的举证期间:  (五)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六)中止诉讼(审理)至恢复诉讼(审理)的期间;  (七)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或者追加诉讼当事人,需要重新送达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的期间;  (八)案情重大、疑难,需由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案件,自提交审判委员会之日起至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止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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