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邀,遗产继承纠纷通常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继承人的资格问题,二是继承财产的分割问题,日常纠纷以后者居多。
那么,出现遗产继承纠纷时,应该提交哪些资料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继承案件的司法解释,大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能够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的户口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继承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3、代位继承人与继承人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材料;
4、能够证明前一顺序继承人或同一顺序其他继承人丧失或放弃法定继承权利的材料;
5、合法有效的遗嘱材料,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属于口头遗嘱的,需要两位见证人先行出具书面材料;
6、引起纠纷的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材料;
7、其他继承人侵害继承人继承权的证明材料;
8、具有《继承法》规定的可以分得被继承人财产资格的证明材料。
实际诉讼时,可根据案件性质,主张权利,有选择地提交。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1、要确定管辖法院,需要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2、要收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的证明;
3、整理起诉状等诉讼材料;
4、到管辖法院立案,交纳起诉费。如果是被告:收到原告起诉的诉讼材料后,首先审查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是否需要提出管辖异议,确认有管辖权的情况下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提出答辩意见。其次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收集对自已有利的证据来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您好,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如合伙财产等)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遗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是否清算或营业,审计证明等。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