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公司的经济纠纷_与个人及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6:46:58 人阅读
导读:个人与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如果是劳动关系的,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

个人与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如果是劳动关系的,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不要猜,说具体事情,才能准确判断。2、笼统的说,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民事案件,经济合同纠纷,刑事案件都有可能。

依我之见:首先要搞清楚两个公司究竟是什么性质的‘’经济纠纷‘’?会逼得其中一方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另一方公司的刑事责任。

如果两个公司在依法平等丶自愿进行经济合作,做到合法丶共赢丶风险共担丶利益均沾的基础上发生的经营和利益分配上的纠纷的话,‘’依法‘’应当根据当初达成合作协议时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去解决,该仲裁的找仲裁,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向法院起诉。‘’如果‘’一一我讲的是如果确实属于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经济纠纷,那么,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或其他业务机构利用职权插手经济纠纷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对此,可以向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控告要求对公安机关的滥用职权的立案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如果两公司前期合作时双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直接负责人主观明知刑法禁止公司、企业走私逃避法关监管丶生产销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丶合同诈骗公私财物丶贷款诈骗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丶集资诈骗丶非法集资……等《刑法》分则禁止企业法人实施的危险社会侵犯公私财产和公共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结束后因两公司分赃不均引起内讧,而两公司及犯罪嫌疑人等自己无法化解双方所获非法利益之纠纷,无论是警方自行发现,还是犯罪嫌疑人中其中一方有人向警方报警,或者提请警方‘’调解‘’等,警方在此种情况介入的己不是双方的所谓‘’经济纠纷‘’,而是依法依职权查处公司丶企业涉嫌‘’单位犯罪‘’的行为。

怎么办?

依我之见:究竟是两公司企业经共谋后的分工合作的单位犯罪,还是确实是两公司正常的经营合作中的经济纠纷,只有警方依法调查两公司合作经营的是什么项目,刑法究竟禁不禁止,两公司及涉案人员的所作所为刑法是否禁止等等来下结论。如果作为两公司参与人员对警方将经济纠纷当刑事案件来错误处理的话,可以在向警方如实供述的同时,在警方和检察机关审查时阐明自己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并向警方和检察院提供有关无罪系经济纠纷的证据;如果有关嫌疑人被剥夺丶限制人身自由,自己无法行使辩护权,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为其代理服务收集相关无罪证据并向办案机关提出无罪证据和辩护意见,如果案件提起公诉法庭开庭审理辩护律师通过参与庭审也可以自己专业技能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护。通过这一系列作为,公司及责任人可以将这一‘’纠纷‘’处理到尽量对当事人损害最低的程度。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公司与公司产生纠纷,首先要向专业的律师咨询,把纠纷发生的前因后果都告诉律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分析清楚我方在纠纷中的优势和劣势,及不同的处理思路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公司在听取了律师的法律意见,充分了解了自身所处状况后,再对如何解决纠纷做出决策。

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是协商解决。俗话说“和气生财”,商业经营以诚实信用为生存之道,以长期、重复合作为盈利的重要手段。因此,如果能通过协商,消除双方的误会与分歧,找到对双方都有利的解决纠纷的方法,不破坏双方合作关系,为未来的长期合作创造有利调剂恩,这对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经营是十分有利的。

其次是向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行业协会本身就有会员调解的智能,一般来说,公司对所在行业协会的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尊重的,毕竟大家同一行业,抬头不见低头见,有的行业协会甚至掌握一定的行政资源,权威性就更强了。因此,通过行业协会调解,双方既不至于对簿公堂激化矛盾,又给了协会面子,最后皆大欢喜,岂不甚好。

最后的选择才是诉讼或仲裁。诉讼或仲裁一定要专业律师来代理,因为当前我国的司法审判水平越来越高,越来越精细化和专业化,非专业人士很容易在诉讼中因为外行而吃大亏吃暗亏。

需要强调的是,在诉讼和仲裁过程中,也不应关上谈判与调解的大门。毕竟,不管选择什么方式,最终目的都是要解决纠纷,厘清双方的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继续经营下去。在诉讼和仲裁中进行调解,常常也能达到弥合矛盾,减少冲突的效果。而且,调解中双方都要有所让步,这样更容易实现各自的商业利益,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处境或败诉方死扛不履行判决最终处处受限的双亏结果。

因为个人和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公司不给交养老金合法吗?

最近朋友碰上一个烦心事,离职两个月了,发现前公司一直没给缴纳社保,还能要求公司补交吗?

其实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如果没有争议,还是非常简单的,用人单位凭借工资表等材料,到就业部门补办用工手续,到社保部门申请补缴即可。

但是用人单位不给补,我们只能通过劳动维权的方式,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维权的有效期是两年,时间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因此,朋友仅仅离开单位刚刚两个月,是绝对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维权申请。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后,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补交养老保险并承担滞纳金。

如果是公司给你个人没有缴纳社保,要去社保稽查科举报。如果是公司全体没有缴纳社保,则要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可以进行处罚,甚至行政处理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有异议的话,就要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关系没有时效限制的。

因此,一般建议,用人单位不给职工交纳保险的话,尽快离开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社保等等权益,如果拖久了,像双倍工资等补偿待遇就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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