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面试的公司都是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首先,您问这个问题是害怕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个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有些企业过了试用期就辞退员工的现象也常有,所以您比较担心。
其实您这样想是可以理解的,很多人也存在这样的顾虑。而且也确实有部分企业就是专门这样行骗的,招一些人来做试用期不签合同,过后就辞退,而且有些不付工资。当然,这样的企业只是少数,大部分企业不会这样。
企业方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也一样存在这样一些顾虑,试用期的员工很多稳定性不足,这个阶段企业考虑到签订劳动合同后购买社保等手续,还有去办理这些手续的人工成本等,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就采取了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方式。
我朋友公司以前也是这样的,后来上市后就开始规范操作了,凡事入职的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所以,一般规模大一些的正规企业还是会按照合同法来执行的。
那么这种大环境下,求职者要怎么办呢?
最后,希望您能早日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今早签订劳动合同哦!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我是凡影,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帮到您,我很高兴,喜欢我给我点赞加关注哦。
这个问题包含着“没签劳动合同”和“老板不签离职申请“两个方面的问题。只要认真学习下《劳动合同法》,就不难找到问题的处理办法。
下面就这两方面的问题分别进行探讨。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公司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题主没有说明在公司工作了多长时间,只是说在试用期内。赔偿时间的计算是从你试用期满一个月之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赔偿。比如,你试用期满一个月后,从第二个月开始到提出辞职时,在公司工作了两个月;那么,公司就应该给你赔偿四个月的工资。
其实,老板签字与不签字都不是问题。只要你提前三日告知公司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选择工作的权利,用人单位无权阻扰。你只要是提前了三日通知了公司,并且留好了证据,老板不签字、不同意也枉然。你大大方方走人即可,不用担心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你已经按法律要求履行了法律程序,你没有过错;有过错的是公司。
老板不签字的目的是不想让你走。你担心如果强行离职的话,老板会扣发工资,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等。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尤其是关系搞僵的情况下。
建议你先和老板好好沟通,争取协商解决。从你本意来讲,你更关注的是能不能顺利离职的问题,似乎对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不是太关注。那就以此为条件跟老板协商谈判,如果老板能顺利放人、给结清工资的话,你就放弃对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相信老板会做出妥协的。
如果与老板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帮助。连同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并要求解决。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对于这个问题,应当确切地说,在劳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合同叫做试用期合同,因为我们所有签订的合同都叫做劳动合同,只不过在劳动合同的期限里面会专门拿出一段期限来作为试用期。
如果一个合同签订的全部是试用期,那么它将视为是正式的用工时间,因为这种情况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你说的试用期合同十天没签,首先这个前提就是错误的。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所说的试用期十天没有签,其实指的是在用工十天之内,用人单位还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算是违法,但是还没有到惩罚用人单位的程度。
因为如果它过了一个月还没有与你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你是可以索要双倍工资的。所以不签合同,劳动者并不要着急,只要你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证明你跟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就可以了!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厂旦班秆直飞绊时豹江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回答问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