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租客确实不能跟业主同样对待。
因为租客是流动人口,业主是常住人口,就门禁卡的问题,如果随随便便给租客,谁知道租客转头不住了,会不会给非本小区人员,会不会这些人会进到小区做一些非法的事情,到时候物业要担责任的,因为封闭式小区进了外人,业主肯定又会说物业管理不到位。
物业要你们的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这是正常对租户的一个管理制度,因为你们终究要走,而且你们不是小区业主,很难产生归属感,谁也不能保证租客会做什么事,而且租客一般不会遵守物业的管理,因为他们觉得,我租房子住,跟你们有啥关系,所以物业就只能业主租客两方共同管理。
我觉得你还是配合物业工作,要不麻烦的只能是你自己。
这个问题有两面性,还是以双方商讨为准,从业主角度来讲,免费是给业主免费,不是给租户免,收费是正常的,也不能说是无理的,业主想多赚点钱!
租户来讲,多交钱也不愿意,但自己确实享受到了待遇,交钱也不是冤,看考虑事情角度吧还是,
这类问题总是有争议和质疑,而相关法规又缺乏明确的规定,很难界定。
理论上说,租户租赁业主房屋,缴纳房租,理应享受业主的享有物业服务权利,就是所谓的
“租售同权”。按住建部的说法,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但从实践来看,目前的相关法规是严重滞后的,在各地都普遍存在租户被另眼相待的现象。
你这个问题,小区停车,业主免费,只对租户收费。可以操作,但要做的细致一些,例如,由业委会召集召开业主大会,或征询业主意见。将相关决议在《管理规约》中明文约定。或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
并授权小区物业或业委会执行“对业主不收停车费,对租户收费”的决议。
但是不管怎样,这种区别对待的差异化收取停车费的方式,与“租售同权”是矛盾的。
租户与业主权利并非完全一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租户是物业的实际使用人。
2、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
3、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4、从法律上讲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业主的权利: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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