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_没拿结婚证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1:44:18 人阅读
导读:没有结婚证法律不予保护。自己拿自己的财产就可以了呗!一看就不是亲人!现在分开,就起诉,不然就继续过。20年都过来了,为啥过不下去了?目测年纪50-60岁,你也刚...

没有结婚证法律不予保护。自己拿自己的财产就可以了呗!


一看就不是亲人!

现在分开,就起诉,

不然就继续过。20年都过来了,为啥过不下去了?

目测年纪50-60岁,你也刚成家的样子!

把你扶养成人,就想把人家踢了,也是醉了!

够倒霉的了

首先,不管是未婚同居还是二婚同居,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便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从1994年开始,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条例》,我们国家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婚姻,才是有效的婚姻关系。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当然,虽然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同居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当解除同居关系时仍然可以就分割财产寻求法律保护。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应当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便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财产也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样,具有高度的混同特点,很难泾渭分明地说清楚哪些财产属于男方,哪些财产属于女方。因此,法院一般会平均分割共同财产,除非一方有明显证据证明,某些财产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基本案情:我和丈夫按照习俗于去年办理了婚礼,但是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我们感情不和整天吵架,想分开,但是我们没有领结婚证,请问律师,我们在财产方面应该怎么分割?

分析:

第一、我国婚姻关系的确立,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下的婚姻登记处)的登记为准的。登记机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审查登记对象,颁发婚姻登记证书即《结婚证》。这样才是国家认可的婚姻关系。

第二、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国家。过去有很多风俗习惯用来确认婚姻关系。比如办婚姻宴席和各种仪式,然后一起生活并生育子女,在农村很多地方都具有被认可婚姻关系确立的效果。但是,习惯需要被立法上升为法律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样的婚姻在1994年以前是被用“事实婚姻”加以认可的,但是之后就不再认可了。所以现在只有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并颁发《结婚证》才具有结婚的法律意义和效力。

第三、这样的男女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有人习惯用“非法同居”来概括。事实上现在对于这样的状况一般来说公权力也是基本不干预的。如果不能双方和谐的分开,就需要通过一个“解除同居关系”的民事诉讼来解决。

第四、对于上述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同时还需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子女抚养做出安排。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参照《婚姻法》以及相关解释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有关规定进行。大致来说,以平等分割为原则,以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利益为出发点。进行合法合理分割财产,以及安排子女抚养。




不算。

两个人如果在一起没有登记结婚,完成法定的结婚程序,在法律上是不为夫妻关系的,属于我们常讲的恋人同居关系,所以财产也不是我们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前买房,无论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可以根据共有的原则进行分割。

这里大家就需要注意,买房不是一件小事,一人买房,全家出钱的情况越来越常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是根据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最后给大家一个建议,婚前买房,最好能够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因为当地政策限制而不能登记的,最好准备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出资比例。如果不能证明出资,而房屋又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话,你的钱很有可能就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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