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险理赔需要多久_保险理赔要几天?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22:34:25 人阅读
导读:只要文件齐全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

只要文件齐全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另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总之就是说30天内保险公司要作出核定,且给您通知。只要需要赔,即使赔偿额度暂不能确定,也需在60天内先给一部分。超出时间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赔付外,还应赔偿您因此受到的损失

1、平安车险:一般来说,出险后,车主可拨打7×24小时平安车险理赔电话95511进行报。平安车险理赔正常的是3个工作日内拿到赔付款项,超出承诺期限,平安按3倍银行活期日利率支付车主罚息,不过近日平安车险秉承“快易免”,标准案件,资料齐全,万元以下,一天赔付。

  2、太平洋车险:太平洋保险的理赔正常情况是15天,但对于万元之下的理赔,只要单证齐全;双方对定损金额确认后,当即可拿到赔偿。

  3、人保车险:人保车险的理赔速度不仅与保险公司相关,理赔快慢还与案件金额、事故大小有关,通常来说,如果有车损、无人伤同时事故主次责任明确且受损金额在2000元以下,快赔中心一天之内即可办理。

谢谢邀请。

被别人追尾,为什么要自己掏钱修车?百思不得不佩服你朋友了。

被追尾,责任在后车,后车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服务,超出保险赔偿额度的,由后车负责,必要时,可以起诉赔偿。一般情况下,三到七个工作日,就可以到账了。

除非……

您朋友骗保!

把事故责任揽在自己车上,这种情况是后车保险只有强险,没有商业险种,您朋友有全险。经过协商,调换责任方,后车赔偿一部分,前车主要出险。这是一种骗保行为,尤其是追尾事故,责任明显,所以保险公司要核查。

再有,就是保险除了车损险,还得有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您才能获得您所上保险的赔偿服务,但这些钱也是在修车完毕后三到七个工作日就到账了!

保险理赔平均时效为1.7天左右。这要根据具体的数额来判断。理赔如果只是几千块钱的小额理赔几个小时就可以打到你的银行卡上。如果是几万,甚至几10万上百万的理赔款。可能要在一个月之内。

  汽车出险保险理赔一般需要一周左右时间。  车险理赔流程:  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  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三个月内,车辆未能寻回的,可带齐以下证件:  公安机关开具的失窃证明、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的钥匙到保险公司索赔。

首先理赔呢,他是有时间要求的。快的话就是在五天之内,慢的话就是在30天内必须得做出是否理赔的判断书。但为什么在手续证明齐全理,赔都还迟迟不给呢?这是因为保险公司理赔不单是要看到手续证明齐全,他还会派出专门的人员去审核这些手续证明是否是真的,也会派遣人员去现场做调查,这里面都是需要时间的。如果从提交理赔申请到现在还没有超过30天的,那么你也可以再慢慢等一下。毕竟不是每一个地方都会有保险公司的营业部可以负责理赔业务的,在符合产品保障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他也不会恶意拒绝赔付的。

通常来说如果有车损、无人伤同时事故主次责任明确且受损金额在2000元以下,快赔中心一天之内即可办理。如果是受损金额较高或者事故主次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下,赔偿时间可能有所变化,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会尽快受理、尽快理赔。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3条、第24条、第25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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