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摔倒受伤如何赔付_营业场所内摔倒,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9:01:58 人阅读
导读:我认为饭店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赔偿责任的。饭店作为营业场所,对消费者应该提供足以保证安全就餐的环境。因为饭店对地面保洁不当,造成顾客摔倒,饭店是具有一定过错的,并...

我认为饭店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赔偿责任的。饭店作为营业场所,对消费者应该提供足以保证安全就餐的环境。因为饭店对地面保洁不当,造成顾客摔倒,饭店是具有一定过错的,并且饭店的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建议:第一、报警,以固定摔倒和财产损坏的证据;第二、对饭店地面进行拍照取证;第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由单位组织员工到营业场所受伤,应该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首先,由单位行政人事部门向社保管理机构提交员工工伤认定申请表,等员工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行政人事部门携带员工的相关资料(医院病历、诊断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伤申请表等),陪同受伤员工到社保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工伤伤残等级认定。

第二,如果单位为受伤者购买了社保,那么会由社保管理机构按工伤认定的等级进行赔付。

第三,公司未购买社保而是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那么公司会按所投商业保险进行赔付,有些是员工意外伤害险,有些单位买的是雇主责任险,但无论哪一种保险都应该参照社保认定伤残等级进行赔付,如果商业保险不足以达到社保赔付标准的,则由公司负责赔付。

第四,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任何保险的话,公司应该参照工伤认定等级进行全额赔付。

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还可以向社保管理机构或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凡是工伤,单位都应该按法律法规关于社保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你好!第一、饭店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由于你是成年人,应当有预见性,所以正如你讲饭店承担部分责任)

第二、尽量协商解决,的确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太费精力)。只要有人证,视听资料(录音)、医院证明(主要证明是摔伤),赢的几率比较大(没有人可以讲绝对)。

第三、赔偿的额度,主要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进行,具体是: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四、应向侵权地(饭店)法院起诉。由于起诉相对比较复杂,可以咨询当地律师,并请律师帮助进行诉讼。

祝你好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一款,“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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