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不签合同付两倍工资_两年没签合同,是不是超过时效没有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6:27:58 人阅读
导读:谢邀。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继续上班和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问题,...

谢邀。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继续上班和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问题,当前社会上争议较大,有不同认识。就此发表一下个人看法,供题主参考。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订手续,双方继续用工的法律性质

劳动合同到期,依法终止,原劳动合同消灭。劳动合同终止后有两种效果:一是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二是续订劳动合同,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双方未办理终止手续,也未办理续订手续,不能简单认为视同按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法释[2001]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劳社厅函〔2001〕249号《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二、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责任

从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到,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有终止权利,任何一方提出都被允许。从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是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也不是终止新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造成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原因,可能双方都有责任,一般不属于恶意,事实情况是双方都认同当前状态的,一般也不会出现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情况。双倍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质,一般是处罚违法行为。既然造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单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那么据此惩罚用人单位与立法本意不符。因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当然,这里要排除用人单位故意不签情形,比如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答应续订劳动合同,但就是找各种借口故意拖延不签。

三、总结: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据此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也不需承担双倍倍工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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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的,如果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公司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相关的劳动待遇可以参照之前的合同。如果过了一个月,仍然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注意】:为防止公司以签订短期书面合同,到期后不签书面合同,大部分地区均支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书面合同,继续用工的,超出一个月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不排除某些地区仲裁委和法院不支持,要具体对待。

再次,如果超出一年,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需要立即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要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最后,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如果未签订的状态持续到现在,对于双倍工资部分,可以从现在往前倒,一年以内的可以计算。超过一年的,没有时效中断的事由,则不能再主张。

那你明白了吗?觉得我的回答有帮助的话,欢迎关注。

两年没签合同,是不是超过时效没有赔偿?

这是劳动维权的时效问题,正确的说是没有超过时效。

虽然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的追诉期是两年,但是,追诉期的开始计算时间是从,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两年没有签订合同,你现在如果还在这个单位的话,你的追诉期还没有开始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年之内支付双倍工资,一年之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的申请计算时间,应当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算起。你的话应该是从一年前开始计算,也就是说,还有一年的有效期。

不过这儿有争议,原因是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反正是各地有自己的把握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维权部门,12333。

记住单位给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索要双倍工资。即使是他给你交了保险也不行,如果他拿出一份假的劳动合同呢?那就属于劳动争议,你可以申请仲裁。


你好!你所述用人单位四种行为:一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二是拖欠工资;三是没有节假日;四是工作十五小时,各有各的不同的法律后果。下面,我将有关法律规定梳理如下:

一、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的,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直到满一年,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从满一年起,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对双倍工资中一倍工资的性质为劳动报酬,对于另一倍工资性质,各省有不同认识,这个主要涉及仲裁时效问题。对于一般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对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争议的,可以自劳动关系解除后一年提出。
  • 主流认为,双倍工资 中另一倍工资对对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因此应当适用一年的时效期。

二、关于拖欠工资问题。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支付工资是违法行为。
  • 工资应当按照货币形式发放,遇到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发放工资。
  • 在企业停产、歇工期间,如果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话,应当按照正常发放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支付工资应当不低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时标准问题。

  • 我国有三种工时制,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采用非标准工时制的,需要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 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 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可以周、年、月、季工作周期内综合计算平均工作时间,达到法定标准工时制即可。
  • 不定时工时制下,劳动者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可以自由安排,没有加班,也没有法定节假日。

因此,看是不是超过法定劳动时间,要看采用的工时制度,在不定时工时制下,是没有加班的。

四、关于加班问题。

  • 正常工作时加班的,加班费按照平常的一点五倍支付劳动报酬;
  • 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按照平常的二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能够调休的话,是不用支付加班费的;
  •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管是否补休,全部按照平常正常工资的三倍支付劳动报酬。

五、关于如何维权问题?

  •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每天工作15小时,是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针对延长劳动时间、不支付加班费、不支付工资等行为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工资的,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一倍的赔偿金。
  •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这个要通过仲裁程序获得补偿。

限于篇幅和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上简要分析。若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我们会尽力帮助您的。

从实际用工第二个月第一天起算,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止。当然,劳动者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具体怎么计算呢?首先,是计算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计算二倍工资截至时间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其次,是计算二倍工资的工资标准。司法实践中,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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