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注册资金未到位可以公司注销吗?自2014年注册资金由实缴改为认缴,放低了办理公司注册的门槛,但是很多创业者在实行认缴资本注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善等等种种原因,导致公司面临破产注销,那么注册资本还没认缴完能注销公司吗?先看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22条规定,注销清算时时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需要股东根据认缴金额相应出资,直至将债务偿还为止。若公司成立至今若一直未发生业务,那么这种债务几乎为零,相应的股东可以不需要对注册资本出资。经营需谨慎,一旦开展业务那么紧跟着产生的债权、债务都要清除后方可注销。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当资不抵债时,未缴足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先缴足注册资本,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这意味着虽然是认缴制,但是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面对的风险,和实缴制是一样的。
这个不是必须缴足,但也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处理。
认缴制的本质是股东向公司打了一张欠条,出资就成为股东对公司的义务,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就需要完成实缴。而公司注销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保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已清理完毕,特别是债务问题,需要清偿。
因为在办理公司注销时,首先要股东大会达成公司解散协议,依法宣布注销或者破产。
然后成立清算组,并登报公示。同时展开清算工作,而清算就是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好债权债务。这个过程中是需要对清算结果出具说明的,如果公司尚负担有债务,而清算组没有通知债权人,而股东又没有造成出资的实缴,那么一旦清算完成,公司注销就会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以清算组和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损失。所以,如果股东想借注销逃避债务,就很可能彻底把自己卷入公司的纠纷,这个时候最好是妥善完成出资的实缴。
反之,如果确定公司没有对外负债,债权债务清楚,自然也就不担心做任何承诺,注销时就不需要完成实缴。
若公司注销,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税款和员工工资补偿款等都属于债务),且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未缴齐,则需要将差额补足,用以清偿债务。
例如,注册资本100万,实缴20,现在清算,有债务60万未清偿,则股东需要缴齐60万。若股东之间未按比例同步缴齐,则股东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013年我国《公司法》修改后,注册资本就由原来的实缴制变为认缴制,公司的注册资本无需再验资,这就导致了很多人都为了好看把注册资本疯狂的提高,反正无需验资,那么如果企业要注销,未到资的注册资本需要足够缴纳吗?这要分两种情况:
根据《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认缴时间已经到期的,股东需要足额缴纳之后才可以注销企业。当然如果真不想缴纳,可以变更公司章程,申请延期到资,然后在申请注销。
如果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尚未到期,是可以直接注销的,但是注销的前提是企业现有的资产足以偿付全部对外债务(包括各类税费等);如果企业现有的净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就必须补缴未到资的注册资本,再清偿还全部债务之后,然后才可以走注销的程序。
虽然认缴制无需验资,而到期期限也可以无限延长,但是仍然不建议大家乱提高注册资本,因为这个会为你后续的注销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举个例子:你注册资本100万元,假设企业破产时,你的负债达到了1000万元,你最多只要承担100万元,剩余的900万不用管了;假设你注册资本500万元,当你负债1000万元时,你需要承担的责任则变为了500万元了,比原先的100万整整增加了400万元。所以注册资本并非越高越好,而且现实中增加注册资本容易,但是要减资往往却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