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隐瞒病情怎么办_如何对癌症病人隐瞒病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4:03:55 人阅读
导读:谈论病情时常常会让病人坐到外面,其他人一起商量着如何“骗”病人,这种事情在大小医院都是很常见的。肺癌变成了肺炎、支气管不通畅,胃癌变成了胃溃疡、糜烂性胃炎,肠癌...

谈论病情时常常会让病人坐到外面,其他人一起商量着如何“骗”病人,这种事情在大小医院都是很常见的。肺癌变成了肺炎、支气管不通畅,胃癌变成了胃溃疡、糜烂性胃炎,肠癌变成了增生组织等等,各种各样的解释把癌症说成最常见、最普通的疾病,至少也是癌前疾病还不是癌,要不治疗就有可能变成癌了。

有一个熟识的食管癌病人,2008年做的手术,手术时说不舒服需要做,没告诉具体病情,手术也顺利,后面化疗怎么办呢?儿子意思继续隐瞒病情,于是向病人解释“增生”很重,需要巩固治疗,否则要变、变、变成癌了。现在已过去十多年了,老人一直认为他是“癌前疾病”、治好了,是真的不知道吗?这层窗户纸谁也不去捅破,目前活得很好确是真真的。

对于到底要不要告诉癌症病人真实病情这个问题谈论很多,牵扯病人的家庭环境、受教育程度、心理素质、生活态度等等问题,没有标准的一个答案。美国立法要保护病人的知情权,所以不告诉病人真实病情是违法的,我们国家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周边的日本、韩国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一般情况下医生会先同家属沟通,家属就要考虑是不是要告诉病人情况,十之七八的家人会选择隐瞒,怕病人知道病情后受不了、心理崩溃、或者走极端,这种顾虑有一定道理的,毕竟癌症在许多人心目中还等同于绝症。但是有一个调查,病人本人想知道真实情况的人是反过来的,十之七八想知道,这就有冲突了,生命谁做主?家人的“好心”对于病人不一定接受,或许病人有自己的想法。

还有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要考虑,如果病情很晚、临终阶段要不要告诉患者真实情况呢?人活一辈子不容易,有些心愿还没有实现,是不是要对亲人说些什么?谁也不想留有遗憾吧?虽然有生人死离别的悲伤,但这已无法改变,不如让病人安心的离去。


不告诉病人具体情况,难道病人就意识不到吗?反复的检查、各种各样的治疗,还有亲人的躲躲闪闪的眼神、答非所问的言语,有些病人身体状况可能越来越差,种种情况思维正常的病人应该能想到问题的严重性吧?

还有少部分病人可能因为家属保密工作做的不好,病人知道了情况,难道不害怕吗?害怕!大多数病人经历了恐惧、绝望等等心理过程,慢慢地适应、配合治疗,吓趴下、或寻短见的病人很少数。

向病人隐瞒不隐瞒结合具体情况而定吧,有些病人确实胆小,就尽量淡化病情,说成良性、小问题吧,如果有可能的话,向病人告知也是有必要。我是@刘永毅医生 ,感谢您的阅读!

先直接说一下答案吧:当病人确诊为绝症时,医生选择告诉家属而对病人隐瞒,这是非常正确的,也是职业医师法所要求的。

绝症就是治不好、在一定的时间内导致病人死亡的病。当一个人听到自己得了绝症,绝对不会无动于衷,都会出现情绪和心理上的波动。心理强大着可能表面比较平静,但内心的失落与绝望仍然存在;而对于普通人群,往往会表现出极大的负面情绪,包括愤怒、自暴自弃、否认、不信任等等。某些心理脆弱者还有可能出现自杀的倾向。

就在行医的过程中,我就遇到过听说自己得了肺癌自杀的病人。原因就是家属直接把病情告诉了病人,病人回家后就表现出厌世的情绪,交代后事,寻求各种办法自S,包括上吊、跳水、触电、吃农药等等,屡次被家属发现后送到医院来抢救。

最后一次是用切菜刀割脉被家属,发现送到骨科治疗。骨科缝好针、接好肌腱,转到呼吸科来进一步治疗肺癌。结果转来没到两天,半夜趁家属上厕所,病人从窗台直接跳下,摔了一地脑浆。

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医生在行医的过程中要实行保护性医疗,包括保护病人的隐私,同时也要规避负面消息对病人的严重影响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因此,无论是从病人对得知病情的反应来看,还是从法律上来看,都不应当将绝症的消息直接告诉病人,这并没有侵犯病人的知情权,恰恰为了保护病人,而保护病人就是医生的最基本职责。

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医疗市场中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这和患者的维权意识、自我权利和隐私的维护保护意识增强有很大关系。最近引起热议的一个话题是,当患者主动提出保护个人隐私的请求时,医生是否应该向病患家属隐瞒病情呢?

从道德角度上说,医务人员应该保护病人隐私,努力维护患者的隐私权。特别是当患者的病情涉及到两性关系、涉及婚姻矛盾等等,如果医生告诉了他或者她的另一半,可能会让患者面临一些感情纠葛甚至是家庭矛盾等。医生应该是既具有精湛医技又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神圣职业,当患者本人面临具体的、临近的风险,且该风险可以通过泄露病人的情况而规避时,医务人员不需要遵守保密原则,而且必须采取行动,比如通知相关部门或患者家属等。从情感道德层次上来讲,医务人员需要尽量减少病患的信息对病人家庭生活的的影响。

从法律角度上说,当患者患有一些必须要上报特定部门的疾病例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其他烈性传染病等情况时,医生是不可以向患者家属隐瞒病情的,否则可能会违法,甚至构成犯罪。例如西方很多国家有专门的性疾病和HIV管理中心。病人发现自己是HIV阳性后,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并有法律义务告知其性对象自己患有HIV,否则要被处罚坐牢。从病人家属的健康利益方面考虑,如果医生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务必要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其家属或者监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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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医生看病,千万不要犯这样的错误

天津市泰达医院 李青

这是我接诊的一个网络咨询:

患者:我尿蛋白2+,24小时尿蛋白1.75g,肌肝113,尿微量白蛋白大于300,尿酸566,有过痛风,也有了痛风结晶。我现在有在吃药,洛汀新/早晚各一片,罗盖全早一片。没吃降尿酸的药,血压早上起床半小时量,高压135左右,低压93左右。

他提供了许多化验单,问我应该怎么治疗?

我的回复:谢谢你的咨询!1、尿蛋白定量1.45g/d肯定不是由高尿酸引起的,应该是慢性肾小球肾炎或者其他情况,而且你已经出现了轻度肾衰,建议做肾穿确诊,然后精准治疗。2、血压应控制在130/80以下,你还没有达标,建议加一粒络活喜。3、必须使用降尿酸药,非布司他或者苯溴马隆。4、建议用他汀类降脂药。

患者:我也已经做过肾穿刺活检,这是结果报告。

我的回复:肾脏病理是肾脏病诊断最有力的证据,是金标准,你咨询肾脏病,却不提供这个资料。我是个好医生,根据你原来的资料就已经分析到了,而且没有说错;但你不是一个好患者!

但是,当他告诉我他已经做过肾穿了,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做过肾穿了,而且有明确的病理结果,那为什么开始咨询的时候不说呢?

我估计他是想看看我的意见跟他那里医生的意见是否一致。

你咨询的可是肾内科医生,你应该明白病理结果对肾内科医生诊断疾病的重要性。

疾病的诊断过程,如同一个凶杀案的侦破过程。获得的证据越多,越容易找出“真凶”;有力的证据越充分,越有把握办成“铁案”。

而对有些证据“隐瞒不报”,很可能延误或者误导侦破。

患者就医,也应该如实并且尽量多的给医生提供病史资料和既往的检查资料,提供的资料越翔实,诊断也就越及时,越能及时确诊、得到治疗。

网上咨询,本来就比面诊困难许多。像这位患者,最重要的诊断依据没有提供,却咨询如何治疗,实在是难为医生了。

如果医生做出了初步诊断,并给出了治疗建议后,他又拿出了新的证据不支持医生的初步诊断,有时候会令医生很尴尬。

当然,患者这样做也无可厚非,我并没有指责他的意思。而且医生尴尬终归是小事,延误或者误导治疗对患者本人才是大事。

所以,建议患者找医生看病,不要隐瞒病史,不要怪医生做必要的检查。医、患的共同“敌人”是疾病这个“真凶”。

如果被医院确诊了癌症,从患者角度,是想让医生如实相告,还是隐瞒病情呢?

相信绝大多数患者都不希望被医生或者家属隐瞒病情。换位思考一下,晚期癌症等疾病的患者,生存时间有限,应该都希望能了解到自己的病情,做好心理准备,并安排最后时间里应该做的事情。现在国内大部分患者家属都希望对患者隐瞒病情,这样的做法有待商榷。

如果刻意隐瞒病情,不利于患者积极配合治疗。比如:有个PD-L1高表达患者,可以入组免疫用药临床试验,享受一个月价值几万的赠药。当和家属谈及入组临床试验必须要患者对自己疾病充分知情时,患者家属就退却了。患者自己又没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支持使用这些昂贵的新药,只要放弃。其实绝大多数情况下病情是瞒不了多久的,患者白白错过一次很好的机会。

我们不去谈论高大上的“患者人权、知情同意权”、“保护患者人身和精神利益”的观点。我们只谈换位思考:如果你自己身患晚期癌症后,希望被隐瞒病情吗?

病人只有保持愉悦的心情,才有利病情的康复。作为医生,要尊重病人家属的选择,对病患隐瞒其病情,在衣食住行上给予最重要的建议。

如果能及时发现癌症,1/3 癌症可以治愈,只要遵循这10个生活方式

如果治疗及时,1/3 的癌症患者经过积极治疗,可以延长生命。

有规律地生活

患者应该根据自身的条件,制定科学的生活时间表,养成规律的生活习惯。

每天做到“5 个按时”

按时起床,按时睡觉,按时进餐,按时活动,遵医嘱按时吃药。这样可以更好地调节身体机

能,有利于抗癌。

坚持适度的体育锻炼

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选择一两种自己喜欢的运动,可以增强体质,但运动强度要适

度,避免过度劳累。

远离人群密集的地方

患者身体抵抗力弱,尽量避免去人口密集的地方,如商场、公交车等,因为这些地方空气污染严重,容易侵害患者身体,加重病情。

看电视要适度

很多人都喜欢看电视,但看电视时间长了,很容易出现视觉疲劳,加上得病后身体的免疫力

低下,长期看电视不利于病情的控制。

适量做些家务

患者可以做些简单的家务,如做饭、打扫卫生等,既可以做出自己喜欢的食物,增强食欲,

还能帮助家人分担些家务,但不宜过度劳累。

定期开窗通风

保持室内正常温度。夏天时,患者不宜被空调直吹,且保持室内外的合适温差,即使吹电风扇也不能风力过大。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有利于患者病情的康复。

换季注意保暖

癌症患者手术后或者化疗、放疗后,身体素质会下降,在换季时要及时增减衣服,注意保暖。

养成按时排便的习惯

患者要养成每天排便1~2 次的习惯,最好选用坐便,且排便时不要过度用力,这样可以保证

肠胃通畅,还能促进毒素的排出,有利于身体的恢复。

出行注意安全

人得了癌症后,本身就比较脆弱,加上有一些并发症,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外出时要做好防护措施,最好有家人陪同;如果没有家人陪同,随身要带着通讯工具,方便与家人沟通。

向病人隐瞒病人的病情(比较严重的病),我还可以理解。为什么还要向家属隐瞒病情呢,病人的病情,家属一定要知道的,而且知道后自己一定要坚强,否则怎么让病人支撑下去。这根本谈不上立不立法的问题,换一种说法,只能作为医生的小准则而已,建议对患有比较严重且能对病人心理造成很大影响而影响治疗效果的病人,医生有义务和病人家属商量一下,是否对病人隐瞒病情。按你这样一立法,没治好,都回去怪医院没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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