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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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30号)第十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在网上卖盗版书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非法经营罪”处理,侵权并且违法。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卖盗版书”违法所得巨大的,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其中第四项就是“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也就是通常说的盗版书。
涉及侵权盗版,永久冻结套餐账号,如有执法机关介入,会被没收所有非法所得并课子倍数进行罚款,如金额巨大,可以立案,成为刑事案件。
卖盗版书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五条的解释,如果这个贩卖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话,那么将实行刑法中第二百一十七条法律侵犯了著作权的行为来处理。如果贩卖的财产金额数目达到了三万元以上的,那么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就属于贩卖违反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如果有之下这个行为的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就应该被认为以侵犯著作权的罪责,那么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拘留,并且会处以罚款的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首先第一点书商非法贩卖盗版书籍,并且这个贩卖的财产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第二点是没有经过著作人允许就贩卖这个书籍的,并且复制发行著作人的文学作品,音乐著作,电视电影作品,影像作品,互联网作品以及其他作品的,并且将这些作品复制下来超过一千分及其以上的行为;
第三点是书商除了以上情节的,还有其他的严重情节的情形的。
书商以营利为目的的话,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就会对其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中的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贩卖盗版书籍所得财产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时,这个在法律层面上就属于违法数目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