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了要离婚彩礼怎么算_离婚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3:47:39 人阅读
导读:不是自己劳动所得,你自己觉得呢?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呀。男人结婚给彩礼钱,这也是现在社会风气不太正常了。彩礼越要越多。自古男婚女嫁很正常的事。男方家...

不是自己劳动所得,你自己觉得呢?

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呀。

男人结婚给彩礼钱,这也是现在社会风气不太正常了。彩礼越要越多。

自古男婚女嫁很正常的事。男方家给彩礼是象征性的礼节。也是吃饭穿衣看家档。女儿出嫁娘家培送也是看家档。谁家也不会出现讹要彩礼的情况。

这几年结婚要的彩礼越来越多。有点跑偏了。

离婚男方要你退化彩礼钱很有可能。

你们二位结婚是情投意合结婚。

为什么要离婚呢?

婚姻是神圣的事情,不能当做儿戏呀!

生活中难免有磕磕碰碰,两个人需要沟通。

我觉得生活中夫妻有矛盾误会很正常。

夫妻生活吵架拌嘴也会有。

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离婚是伤害。

不要考虑离婚退彩礼了!

两个人好好沟通一下,好好过日子吧!

结婚后的生活是最现实的,没有了恋爱时候的甜甜蜜蜜。结婚后两个人不用伪装了,生活中就会暴露出每个人的缺点很不足。

多找对方的优点,忽略地方的缺点。两个人慢慢的磨合就会好了。

千万不能走离婚这条路。

这条有坎坷和荆棘。

聪明人不会放弃自己的婚姻。

自己的婚姻在生活中努力经营会越来越好!

我说的话有没有道理你仔细想想吧!

离婚后可能你会后悔。

我是春韵刘姥姥,你有困惑我帮忙。

介于这种情行,男方为了结婚化了8万块钱作为彩礼,在婚姻法上是没有彩礼规定的,实属女方以婚姻关系向男方索取钱财,一年不到就要离婚,只要男方无任何过错,其女方坚持离婚,视婚姻当儿戏,那么,你把婚婚当儿戏,

本人在这里也可作为戏言说之,这种形为也有点像是买卖关系,一方愿买,一方愿卖,只要一方付了全款,一方交了货,那么卖买关系成立,不可反还,如果一方要坚持反还,那么,也要通过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愿,也就是卖方不想卖了,要求买方退还物品,买方可提出要求,卖方必须要服从买方的要求,才能达成一致,才能退还,介于这种卖买关系的反悔纠纷,本人作为傍观者,给你们双方建议望其买卖双方进行采纳。意见如下。

跟据买卖双方在购买前的约定,卖方是自愿将自己爱女以8万元卖出,买方也愿意将此女买入作儿媳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继承家业,在使用此女过程中,不得打骂和折磨,买方应按合理的方式进行使用,各方面给予优穗和照管。若有不按上述约定,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将爱女退还,并不会支付买方所造下的经济损失,若买方无上述过错,若卖方反悔,退还8万元,并支付在买方家中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卖方觉得此女身价不止8万,要求买方退还或者加价不成立,由于买卖关系已成续一年,在这一年时间的使用过程中,买方是按卖方要求进行合理正确的方式在进行使用,并无任何过错。况且是卖方反悔,错在于卖方,并要取得买方的同意,并达成一致意见,卖方将原8万现款退还买方,并再支付此女在买方家一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照管费共计一万元。

若买卖双方对傍观者劝解意见不予采纳,只有买卖双方上至法院进行判定。

上述此文实属戏言,不得认真,望其评论者凉解和正确对待。觉得本傍观者调解公正合理。可在下方加以评论和点赞,若有牵涉到自身利益,望其评论时站在公正立场上加以评说,不得以自私己见表露丑恶嘴脸,以免招来公愤。

此文章是站在反制以婚姻关系变相索取男方钱财,推崇旧封建统治时遗留下来的恶习,把当今社会的新时代青年造成不该有的痛苦,其行为人人痛之,希望爱好婚姻的和为婚姻的受害者点赞和转发,传递正能量。

正常情况下,结婚时给的彩礼,离婚时都应该退回来的,特别是结婚时间短的。

如果时间较长,比如五年、七年等,就没必要退回来了。对于结婚,彩礼属于赠予性质,如果婚姻维持的非常短,要了高额彩礼却不退回来,有诈骗嫌疑。

如果时间较长,而且有了孩子,说明结婚的初衷是打算好好过的,只是由于婚后发现,你们由于性格等等原因,没法继续走下去了,不存在想贪图彩礼钱的嫌疑,所以,可以不退回来。而且,现在,对于彩礼钱,国家并没有立法说明应该收多少钱,离婚后这笔钱应该怎么办,如果退,退多少?所以,基本属于道德性质范畴。

我认为,彩礼钱,特别是数额较大的,包括房子、车子等,最好在结婚时有个明确的说明,或者协议等。如果只是结婚时给个3、5万元彩礼,其他的都是共有的,就没必要退回来了。女方与你结过婚,再处对象并不容易,所以,这点钱就当成本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欢迎各位留言!

我劝你们复婚吧。因为你们的离婚並不是俩人感情的破裂。而是因为住房问题,其实公婆住一起的好处是可以给你们在生活上给予照顾,有了小孩可以帮你们带领,俗话说:“家有一老赛过一宝。”有老人的家庭真的是很好的。

当然新婚的小夫妻生活比较浪漫,怕公婆住在一起不方便,不自由。这也是大部分新媳妇不愿和老人同住的原因之一。同时媳妇也怕老人唠叨和干涉他们的私生活。所以作为长辈也应体谅小辈,能不住一起尽量分开住,这样对大家也自由自在。所以我认为你们双方隨便哪一方让让步,不就可以不离婚了吗。我为你们离婚离得可惜。还是复婚吧。

谢悟空邀请: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两个人结婚的目的,是相伴终生,白头到老。结婚不是儿戏,岂能是说结婚就结婚,说离婚就离婚的。结婚一个多月,就离婚也太草率了。

在茫茫人海中,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到结婚组建家庭,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也是个缘分。两个人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家庭。也应该珍惜,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两个人能够结婚成家,说明两个人是有感情的。没有感情,两个人也不可能结婚。咱们不说,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就说两个人的感情,也不应该结婚一个多月就要离婚。

冉兄希望,两个人稍微的冷静一下,先不要着急离婚。夫妻两个人结婚,才一个多月。不会有什么大的矛盾,兴许两个人冷静之后,还能在一起过日子。

假如,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后,感觉矛盾不好调和。两个人依然决定离婚,再来商量离婚后的事宜。再来讨论离婚后,彩礼怎么退的问题。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是女方答应嫁给男方,男方才会给女方钱。女方不答应跟男方结婚,男方是不会给这个钱的。两个人结婚后,也就完成了这个契约。

两个人结婚后不久,要是男方的过错,男方提出的离婚,毁约的是男方。女方履行了契约,女方没有毁约,女方是不用退还彩礼的。

要是女方的过错,女方先提出的离婚,女方就违反了双方的约定,没有完全履行双方的约定,女方就要把彩礼退还给男方。

冉兄认为,刚结婚一个多月,是不应该离婚的。夫妻之间,在一起是需要磨合的。婚姻也是要双方共同经营的,不能轻易的做出离婚的决定。

谢谢邀请及信任!

一、对于彩礼问题

彩礼问题,现在染上了虚荣与攀比,有时真的让男方苦不堪言,有个段子是结个婚,返到开放前,说明彩礼真的是压在老百姓身上的大山了,而且国家也出台过相应的政策,但是,收效甚微。原本彩礼的本质是为了给新婚的小夫妻俩垫定一个基本的物质基础,可是现在就有点变味了,时常见到天价彩礼见诸报端,甚至因为彩礼问题,还会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真的是人间悲剧。

曾经听说过,有一个女的,就是钻法律的空子,不断和男青年结婚,然后离婚,专门欺骗彩礼的,形成了一个套路,实在是让人愤恨不已!

二、彩礼在哪些情况下返还?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这个法条可以看出,第一个条件就是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第二个条件是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同居过,第三个条件是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同时有证据证明因为给付彩礼,生活陷入了困难,有了以上3个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同时,考虑到婚姻存续时间较短的婚姻也是存在的,

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解答》第7条:男女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否返还?男女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彩礼应否返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依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当事人已经登记结婚,即使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原则上彩礼也不予返还,但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或存在包办、买卖婚姻收受彩礼、以结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等特殊情形除外。

所以,一旦双方领取结婚证,彩礼返还就相应的难度就比较大了。

三、彩礼返还的数额

很多的男方非常关注彩礼能返还多少,对于彩礼返还的数额,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都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的,所以,在分手时,要积极搜集对方的过错证据,以争取法官判决返还的数额多一些。

姜威律师原创,侵权必究!欢迎多多关注,分享,收藏,评论!

女方收男方彩礼,好多女方是把彩礼钱,办成嫁妆拿回了男方,如果俩人结婚不久就离婚,男方想要拿回彩礼,那就看俩人协商和调解,还是把嫁妆算成钱拿给男方吗。还是女方退回彩礼拿走嫁妆。但男方想要拿回全部彩礼有点难,假如说,男方不愿意女方少退还点彩礼钱,女方会接受要嫁妆吗?所以结婚离婚,一定要慎重考虑清楚,免得不必要的麻烦?

这男子纯粹就是废物,没长脑子,渣男一个!

你们相处了半年多,都没话说,没意见。现在证都领了,才嫌弃女方不漂亮。你父母当初干啥,是啥样人没看见吗!?……

婚姻不是儿戏,不是过家家。想过就过,不想过就散。真是的!太过分了!

既然是男方中途变卦,是男方不成,那毫无疑问,礼金分文不退。那算是对男方渣男的一种惩罚,活该!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