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更名和赠予一样吗_夫妻之间房产更名过户算赠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2:13:11 人阅读
导读:1、如果没有该房产属于妻子一个人所有的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就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根据案情可以认定该房屋在更名前系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要...

1、如果没有该房产属于妻子一个人所有的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就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案情可以认定该房屋在更名前系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要变更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法就必须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将产权证从丈夫名下变更到妻子名下,只是登记的变更,并不因此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不能因为登记到妻子名下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道理与登记在丈夫个人名下并不一定就是丈夫的个人财产一样。所以,只要双方未特别约定该房屋属于妻子一人所有,那么就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需要说明一点,如果更名前房产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那么就应当认定更名行为属于赠与,这样就应当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第4项和第18条第3项的规定,如果未确定赠与妻子一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财产,除非赠与时明确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你的描述,夫妻一方接受赠与并添加另一方名字,该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至房产登记中心办理更名即可,具体所需手续、材料咨询房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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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不同情况处理:

1,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公证赠与对方的: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如果只是部分赠与,登记在两人名下的,仍然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并未过户的,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撤销公证的,房产属于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

2,房产属于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公证赠与对方的: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并未过户的,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撤销公证的,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强叔习惯性上来就说结果,不耽误你们时间,拿到不动产之前的叫更名,拿到不动产会后的叫过户。

房子过户

比如你买二手房,买完后房屋持有者需要携带不动产证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手续,这个流程就叫过户。

当然只是举个二手房的例子,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只要已经拿到不动产证的房屋的产权发生了变化,把房屋产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就叫做过户。

买卖、转让、赠予,继承等都在这个范围之内。

房子更名

比如你买了开发商的房子,交了定金、或者交了首付签订了合同,这个时候你发现自己又不想要了,需要把名字换成家人的,或者你收了人家转让费换成别人的名字,就需要对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强叔说房认为这个过程就叫更名。

更名的过程需要开发商完成,但是有个前提就是合同还未备案,工程没有竣工验收。

两者区别

更名:只是签了合同,还没到房管局备案,还没拿到不动产证,只是去开发商那里做下房屋买卖合同变更。

过户:拿到了不动产证,需要到房管局进行产权变更手续。

例外:

如果你买了房子,多年后自己名字在派出所进行了该名,这个时候去房管局做的是更名,因为所有权没变,房子还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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