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法律上是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事后自行填补内容的且不让劳动者确认,不交给劳动者一份。这种情形严重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在第10条、第16条、第17条中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公司行为已经违法,你可以依法维权。连同“以前工龄不计”以及涉嫌签订空白合同进行相关法律咨询、起诉。
最好的证明就是通过字迹鉴定!因为各項条款的实际签写并非本人!这是极欺损坏他人人身利益的非法合同!践踏了法律及人格遵严!破坏了国家劳动立法的严肃性,必须追纠违法合同制造者的法律责任!。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首先要强调的是,空白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不能签的。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主要包括被征收人的基本信息、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房屋价值、补偿方式、安置费和过渡费、违约责任等。如果是货币补偿,需要约定好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如果是产权置换,需要写明安置房的位置、面积、楼层、何时办理产权证、交房日期等。由此可见,拆迁方让被征收人签署空白拆迁补偿协议的行为本身不合法。
此外,如果被征收人签署了空白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将会面临口头约定的补偿安置内容与协议约定的不一致的风险。一旦出现此种情况,被征收人的维权之路将更为艰难。
相反,如果签署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对于各项事宜约定明确,行政机关不按照协议履行,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方依约履行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京平~金)。
您好,欢迎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空白协议签字后,对方有可能在空白协议上任意填写内容,并以此作为证据证明您已经同意征收补偿的条件。如此则十分被动,难以维权。
公司名称变更对劳动合同影响_公司更换名称签离职和重新签合同这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