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岗后仍不能胜任_不能胜任工作调岗须员工同意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2:22:54 人阅读
导读: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单位可以调岗。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劳动报酬等项目。2、单位对正式录用已经定岗的员...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单位可以调岗。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劳动报酬等项目。

2、单位对正式录用已经定岗的员工进行调岗时要与员工协商。

3、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给予员工补偿。

4、单位调整员工岗位时,新岗位不得与原岗位有较大的差别,否则员工有权申诉。比如,员工就职于某部门经理,现调整为保安或清洁工作人员,这是单位逼迫员工辞职,员工有权按劳动合同法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申诉,并提出补偿要求。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应如何调岗

遵照公司政策和员工手册执行。可以面谈并口头沟通,会同HR一起,做好谈话记录,三人签字确认。再不能胜任,则可以降职,转岗考察,最后还不行的话进行辞退。

但是现代的企业要讲究人情味可以对员工培训让其达到岗位能力要求

若培训不行再调换岗位或待岗等

扩展资料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了还是不能胜任的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提供有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相关证件,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单位还需要根据员工的上班时间按照相关文件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谢邀。

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进行调岗,需要做到以下几点才算合法:

1、单位有明确的考核体系,考核办法和岗位职责,并经劳动者签收;

2、单位的制度中明确了不胜任的认定标准,且经劳动者签收;

3、单位依据前两条作出不胜任的结果并送达员工。

在此基础上,单位可以单方给员工调岗,而不需要征求劳动者同意,若劳动者不同意或是拒不到岗的,单位可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予以处理。

现在的调岗和培训都变了味,我支持不同意,员工能和单位对恃已经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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