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另外,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虽然说公司注销后,公章已经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为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建议还是趁早销毁。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答:银行预留印鉴是财务章和单位一职工的私章,在销户时只带着财务章法人章还不行,银行现在对对公账户管理比较严和规范,一是要有相关管辖行政机关对单位销户原因的文件,二是单位要出具对这一职工不能履行财务工作的依据!
这就是你的问题了,公司所有的行为都必须为法人或法人授权才能得到认可,你这样容易打着你的代理人的称号在外面承揽业务,而最后你要替他买单,所以必须把公章等放到自己手里,如果他执意不给,你可以登报注销之前的公章,重新以法人名义办理公章和其他印章,就说之前的提丢失,即使以后出现情况,你也有证据证明与你无关,不能找你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