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被两家法院查封_房产被多个法院查封如何处置?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3:37:00 人阅读
导读:归先查封的法院。先查封的法院有查封效力,后查封的法院属于轮后查封。同时是不能的,但两个法院可以都对房屋进行查封,比如前1个法院查封房屋6个月,还没有到期,后1个...

归先查封的法院。先查封的法院有查封效力,后查封的法院属于轮后查封。

同时是不能的,但两个法院可以都对房屋进行查封,比如前1个法院查封房屋6个月,还没有到期,后1个法院也能够办理查封,但查封的期限是自前1个法院查封期限届满后,才开始计算,这叫轮侯查封。

  按实际情况,如果第二套房产也属于被查封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进行查封。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另外,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既然房产被多家法院查封,你已经丧失了处置权,你想问的是法院如何处置吧。

实务中,主要是两种情况,分述如下:

一,被查封的房产上,在被法院查封前存在抵押、担保。

这种情况下主要是首封法院和抵押权冲突的问题。抵押权有优先受偿权,该优先受偿权如何实现的问题是最关键的问题。如果优先受偿权也存在通过法院实现的问题,则需要优先受偿权法院和首封法院协调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解决起来也比较麻烦,具体没有标准化的处理模式,这需要和两家法院沟通。

二是仅存在多家法院的查封而不存在抵押、担保。

这主要是首封法院的处理至为关键,而且主导权也在首封法院。目前的保全、执行,因不允许超标的查封。因此,存在多起轮候查封的房产,三封以后的查封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处置的方式无非就是评估、拍卖。存在多起轮候查封的不允许协商抵债。

无论哪种处理方式,主导权在首封法院,建议你和首封法院作好沟通工作。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