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意外保险怎么赔偿_工伤保险到底怎么赔?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7:49:26 人阅读
导读:工地给工人买的意外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受益人只能是工人。这算是工地给工人的一种福利保障吧。一些人认为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职工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费用了。...

工地给工人买的意外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受益人只能是工人。这算是工地给工人的一种福利保障吧。

一些人认为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职工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费用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职工的工伤待遇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没错。但是用人单位在职工治疗期间要承担停工留薪期待遇,要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万一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管是单位原因还是个人原因,用人单位都要支付相应的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另外工伤保险基金还会支付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些用人单位想,为职工缴纳商业意外保险,商业意外保险赔偿的钱,能不能覆盖相应的待遇呢?那是不可以的。

商业保险都有指定的受益人,受益人只能是职工或者其法定近亲属而不是企业,投保人可以是责任关系企业。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怎么可以赌别人不幸,而自己得到赔偿呢?所以,缴纳的商业保险跟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没有关系。

工伤保险待遇和商业意外保险待遇能不能重复享受呢?主要还是看商业保险的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是可以重复享受的。毕竟工伤保险待遇是100%报销和一次性偿付,意外保险主要是对自己的实际损失或未来可能损失造成的赔偿,所以不相冲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后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分为以下两大点: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首先,要确认这个意外事故要符合该意外险理赔标准。

其次,理赔首先要发平安客服电话95511报案,后面会有专门的理赔人员跟进。

第三,要准备好资料,医院的发票,用药清单,伤者的身份证,银行卡,保单,事故证明等。

首先、商业险赔付,只看事件和本次案件之间的关系,不管是不是工伤。符合保险条款的就予以赔付或者报销。


第二、工伤,那么就是意外,符合意外医疗保险的赔付。这时候我们需要关注的就是:意外医疗险的保额;报销范围是仅限社保用药还是包含了自费药进口药;免赔额;报销机构;以及留存报销资料。


第三、绝大部分意外医疗险报销,需要证明是意外事故,例如病历,费用高的,某些公司还是走现场等,然后就是费用发票,用药清单,伤残鉴定结果等等等。


第四、如果是买的团体型的商业保险,那么最好咨询保险公司,询问需要哪些资料,避免折腾。如果有业务员的,只要你之前没有要求业务员返佣,没有坑过业务员的,绝大部分业务员也会配合你做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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