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轻微的交通事故,法律鼓励双方协商解决(即私了);如果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如果没有发现有欺诈等情形的,一般会认定原和解协议有效。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和解、调解应当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交警部门是不能出责任认定书的。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时没有报警。从你的案子里面介绍可以知道是前段时间。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事后报警的交通事故案件,交警部门是有权不予受理。
你介绍的这个情况来看,你要把相关的当时的一些证据,比如他承诺给你修车,而且到修理厂的一些材料准备完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目前我接触的一些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是由律师直接代理的。但是在这其中有些律师,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不是很清楚。2018年5月1号之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了较大的改变。很多律师还是用以前的规定来帮助当事人维护权益。在这里我建议你可以仔细的看一下2018年5月1号之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注意千万不要看错版本了。
在一些交通事故处理中,有的当事人并没有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是收到了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证明是在办民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的事实无法查清,或者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无法判定的时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一种法律文书。
通过这个案例我希望大家应该认识到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警。现在我们目前的交通法规有很多便民的措施。当事人可以采取自行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交通事故。但是要通过互联网进行认定。也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办理,民警会在三日之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观点。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题主的提问牵涉两个“道法”问题。
行驶中被追尾,没啥可说,正确且唯一的做法就是事故报警的同时报保险公司,不管损失多大,都追者全责,保险公司定损,是好多就是好多。
酒驾是“道法”严打的行为,其危害性不用多说。某人如果实施了酒驾,任何人面对这一行为,都不应该存在任何情节上的“得饶人处且饶人”——他这次是酒驾追你的尾要求私了,因为对方知道追尾是自己全责,赔偿的价格是公开透明的,但“酒驾”的短处被你捏住,愿多拿钱消灾,你对“消灾”款项数目很动心,但又担心对方酒醒后告你敲诈,说明这“消灾”款项数目也不少,然后就很纠结……其实,你有啥可纠结——试想,如果对方是正面撞你车,你还纠结吗?如果你同意了私了,他酒驾状态继续开车走人,结果又把人撞了,而且被撞的是恰好是你亲人,你还纠结吗?
因此,面对酒驾拿钱私了一事,唯一正确的做法必须是:报警!这才是一个公民应有的素质。
交通事故一般当事人都愿意私下解决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不建议当事人进行私了,因为私了后,即便当时双方已经约定互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但是如果私了协议存在赔偿数额过低,或者不公平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受伤一方依然是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判决赔偿数额的, 当然如果在私下已经给付的部分, 可以不再支付 ,所以当事人双方如果进行私了,一定要保留好已经赔偿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