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什么情况可判离婚_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8:44:31 人阅读
导读: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你的问题。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民事离婚纠纷,我都办理的麻木了。接下来我会结合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您释疑和...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民事离婚纠纷,我都办理的麻木了。接下来我会结合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您释疑和支招。

对于离婚案件,一方主张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其实法官办理起来很简单,就是看有没有法定的离婚要件,如果有,其中一方不同意也没用,如果没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在第一次起诉时是不可能判决离婚的。那么什么是法定离婚要件呢,如果没有法定离婚要件,怎么才能把婚离了呢,请往下看。

通常我们所说的法定离婚要件,最常见的就是分居满两年,司法实践中也是这种情况第一次就判离的情况最多。一般夫妻二人想要离婚,多数都是感情不合,感情不合的话,分居的就多了。分居只要满两年就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要件了,不论对方是否同意,第一次都是判决离婚的。当然了,分居是需要证明的,比如你外出打工两年多了,或者离开家自己在外面住两年多了,只要开个介绍信,就符合条件。还有就是分居的含义搞清楚,不同于分床,也不是说你外面住半年回来你俩又睡一起了,然后你又外住半年,这都不是分居,分居是分开持续满两年。其他的感情破裂的要件比如说他家暴,你当时报警了,警察做笔录了。比如说吸毒,你有证据证明即可,比如说遗弃,你生病了,不管你的死活。这些都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证据。有这些证据中的一个,你第一次就可以离婚。

假如你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你的证据没有证明力,此时对方就是不离,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只是说这次不判离婚,六个月后你在一次起诉,那时候就可以判决离婚了,不论他是否同意。这个六个月的起算点是你撤诉之后,或者法院判决驳回你离婚请求之后开始算,实践中这样的情况法官都会劝你撤诉,你直接撤诉就完事,因为撤诉的话就开始计算了。

综上,经过解忧君的解释,你是否明白了关于离婚的那些事呢,但还是要提醒大家珍惜婚姻,珍爱彼此。

我是法律解忧君,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的可以提问,我会一一回复,大家帮忙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祝大家生活愉快。

现行的婚姻法中并未明确规定起诉几次才可离婚,双方只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起诉一次即可。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有一方死活不愿离,法院则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假如真要铁了心离婚,那只有等第一次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才能提出第二次离婚诉讼。

男女双方只要协议离婚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去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 ,而想离婚的一方又没有法定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有可能会在一审的时候不判离, 这时候 ,想离婚的一方只能过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

那么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有下列情形属于感情已经破裂 ,法院有可能在第一次的时候就会判离,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婚姻法》,可能判离,也可能不判离。

1,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诉讼离婚(简单通俗的说,就是通过打官司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

具体情况,法院会根据婚姻法衡量。

2, 法院对提起诉讼离婚的,首先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并且法院认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

换句话说,如果法院认为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 ,那么可能判决不离婚。

那么,怎么样才算“感情确已破裂”?

看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学习一下我国《婚姻法》,就应该理解得差不多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们看该条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还是比较苛刻的。比如,婚外情不是必然就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只有在对方有重婚和同居的情形下,法院才会支持离婚的请求,而像一般的婚外情如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等,法院一般不会据此判决离婚。在大部分涉及婚外情的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一般只能证实对方存在婚外情行为而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往往很难达到判决离婚的目的。

那很多朋友会问,是不是没有以上情形的证据就离不成婚?

其实不然。以我团队办理的离婚案件数据统计,每年几百件离婚案最后没有离婚的案件只是个位数。如何在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证据就能顺利离婚成功,我团队通过办理大量案件积累了一些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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