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上市的条件_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7:30:43 人阅读
导读:您好,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会不会主动上市融资这主要取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意愿,这种事情只要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应该就能决定上市与否。能不能上市就是另一个问题...

您好,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会不会主动上市融资这主要取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意愿,这种事情只要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应该就能决定上市与否。

能不能上市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因为上市是有严格条件的,从法律、行业、财务等各个方面都要没有实质性障碍才行。

国家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手握尖端技术的科技企业上市,其目的不仅仅是要融资,上市对企业的好处有很多很多,我简单给您介绍一下:

1、价值再发现,再估值。

公司可以通过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其股票价格成为一个相对市场认可的公允价值,这样公司就能准确的计算出其市值,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很可能其估值很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拟上市公司股东身价。

2、提高公司知名度。

上市后,公司成为公众公司,知名度将大幅提高,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信用,很多客户、供应商慕名而来,将为企业的业务拓展带来巨大机会。

3、能够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和科研补助。

手握尖端技术的企业,很可能将来还会进行大量的研发投入,而上市则符合当地政府税收、就业等指标,当然政府对这种高科技企业也会有很大的扶持礼力度。给企业实实在在的税收减免、政府补助。

4、获得融资

这个应该是最直接的好处,但是可不是唯一或者最重要的好处。

总之,国家鼓励高科技企业上市,如果好好经营上市也能促进企业发展,是一个多赢的结果。像华为这种企业不上市,一方面可能有些上市条件现阶段无法规避(当然其想上市的话也会有特殊通道来解决,参考富士康这种巨无霸),最主要的还是其核心管理人员无上市意愿。

希望能有帮助!

IPO: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

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中国本土主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美国主要有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NYSE)和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NASDAQ)。

中国本土资本市场IPO需具备的条件:

中小板:

  • 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不少于3000万元;

  • 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三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亿元;

  •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

创业板:

  • 发行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 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美国纳斯达克:

为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标准:

选择权一:

  • 财务状况方面要求有形净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元;

  • 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的两年)税前盈利不少于70万

选择权二:

  • 有形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价值不少于1500万美元,持股量不少于100万股,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

  • 税前利润方面则无统一要求;

  • 此外,公司须有不少于三年的营业记录,股价不低于3美元。

如果成立的新公司是高科技研发类,具有国内甚至国际领先的科研能力及成果,产品正在推广阶段,那么即使你不想IPO也会有资金找上门,希望参与投资及IPO上市进程。

如果是普通产品公司,那么就得按一般企业IPO条件来进行申报并等待通知,如果没有权力关系那么IPO进入辅导期都没可能,只能是交上千万申报费然后进入冰封。

中国的证券市场是结合中国国情谨慎推出的,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严格规定了上市企的条件。而好多科技公司因股权结构,连续三年盈利等要求不达标,而不能在A股上市。这就将一些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公司挡在了门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硬性的指标已不完全适应发展的要求。所以又推出创业板,科创板,逐步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我们相信不久的将会有更多有潜力的高科技公司加入大A。

从证券法上将有意义的部分摘录下来: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在过去的新股发行中,证监会曾经有过一些内部规定:

比如: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要高于10%且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

但现在基本上已不参照这个了

美股的体量更大,融资能力更强。

美国对比中国而言,是一个更加庞大的资本市场。 截至2017年11月末,美股总市值约42万亿美元,折合约277万亿元人民币,国内市场只有57万亿元人民币。美股总体量约是A股的5倍。对于一个全球性的公司来说,在美股上市是比在国内上市更好的选择。

美国上市规则更注重市场规模,而对净利润要求宽松。

从公司性质来看,互联网科技这类公司一方面缺少长期盈利的记录,也缺少固定资产。另一方面,这些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专业人员和专利。从行业来看,和传统行业不同的是,新兴行业在争夺市场占有率的初期往往是先抢占市场,然后再创造盈利模式,而这恰恰是和中国资本市场所悖行的。

以京东为例,京东每年都把自己挣到的钱用于生产性再投资,要么用来建仓储,要么用来建设自己的物流,要么买下实体零售,京东走的就是现在少赚钱,以后多赚钱的路线,所以京东上市之前是亏损的。要是在国内,必须上市前两年保持盈利,京东就是上不了市。

而美国的上市规则,对公司的资产、营收、现金流有所要求,也就是对公司规模有要求,允许类似于京东这种模式的公司上市。

数据显示,近年来在美股上市中国概念公司给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受益。其中一些巨头公司上市以来的投资回报率超过了10倍。

退出机制

其实这些企业更怕的是退市。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更多有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的背景,退出机制是这类投资者更多关注的问题。相对于对投机比较忌讳的中国资本市场,互联网企业更愿意选择到美国上市。

国内亏损两年ST,三年退市。比如,微博之前也亏了那么多年,要在国内早就退市了,哪还有现在的起死回生,200亿美元的市值。

谢邀。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那么就斗胆说说看法,虽然可能观点也有些粗陋。

科创板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对于现有主板的体系有推动,有进步,但是步子还是太小,实际上,对于一个新兴的板块,可以做到一步到位,比如最显著的T+0制度,比如科创板内部分层,比如衍生品,甚至于涨跌幅也可以取消。既然设置了门槛,你尽可以将合格投资人当做是成人看待。如果纳斯达克是个标杆,那么就按照纳斯达克的方式来,我们也不要说打造什么中国的纳斯达克。我们就复制一个不就得了。

之所以科创板可以如纳斯达克那么设置,源自于如今没有利益阻碍,如果未来有上市公司了,有投资人了,那么利益就有阻碍了。你若不是一开始就推出T0交易制度,那么未来就很难再做出改变。

当然,我们看到了巨大的制度进步。包括退市和注册制,这种核心的改革也在推进,但终究科创板的目的,并不只是多一个版块,而是通过科创板来拉动现在主板交易体系的变革,逐渐向国际化市场和成熟市场靠拢。毕竟未来开放,是要面对很多外资的进入。

然后对于有条件的投资者,个人的观点又是乐观的,个人认为注册制和退市如果真正得到落实,那么科创板整体的标的质量未来可以好于主板,投资人更容易在科创板找到好公司,找到未来成长空间巨大的公司。但是切记,科创板的做法必然是需要以企业为核心去观察,你在投资方面不求甚解,对上市公司不求甚解,是很容易被吃掉的,因为科创板明显波动幅度更加巨大。所以,也许从现在开始学习价值投资,学习了解企业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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