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属于什么处罚_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7:41:35 人阅读
导读:罚金是司法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前者依据刑法,后者依据行政法规。有关罚金的条目通常都出现在刑法,作为附加刑使用。而罚款的条目通常出现在行政法律。例如,刑事审判通...

罚金是司法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前者依据刑法,后者依据行政法规。有关罚金的条目通常都出现在刑法,作为附加刑使用。而罚款的条目通常出现在行政法律。例如,刑事审判通常是判了某人多少年徒刑,并处罚金多少。而行政法规就是,违反什么规定,罚款多少。最常见的罚款就是乱停车、超速等交通法规。而罚金通常与刑法相伴。

判刑是因为触犯了《刑法》,和罚不罚钱没关系。

而且“罚款”一般是行政处罚名称。“罚金”才是刑事处罚的称呼。所以,如果人家给你开罚款就证明没有犯罪。

1、税收罚金的定义

税收罚金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对违反税收法规的纳税人处罚的各种罚款,也是人民法院判决已构成税务犯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一种罚钱刑事处分。这种罚金算是一种附加刑,是一种刑罚。一般而言,当纳税人违反了税法的相关法规会被进行货币处罚。

2、税收罚金的分类

(1)纳税人违反税务登记、申报、报表报送制度的。

这种情况,会按着税法的相关规定的数额处以一定的罚金,一般的情况规定是酌情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些特定的税种(譬如私营企业所得税)规定可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违反税法进行偷税漏税的。

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偷税漏税的金额数目课处罚金,一般的情况规定为酌情处以应该缴纳税款的一倍(例如调节税等)或者五倍(例如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等)以下的罚款。

3、税收罚金的形式

税收罚金是人民法院强制违反税收法律的犯罪分子缴纳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形式,可以附加使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经济情况以及犯罪情节来综合确定的。税收罚金的形式大致分为两种。

(1)缴纳应缴税款数倍的罚金。

例如在刑法中就有类似的规定,纳税人故意不缴纳应缴纳的税款,用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让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欠缴税款数目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罚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例如在刑法中规定,个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要加重处罚。

4、税收罚金和税收罚款的区别

(1)根本性质不同

税收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但是税收罚款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够不成刑事犯罪的,只能由税务机关作出税收罚款的决定;已经可以追究这个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就应该由法院来进行判决,税务机关就不能作出税收罚款的决定了。

(2)执行机关不同

税收罚款是由税务机关来执行的;税收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执行。

(3)申诉程序不同

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的罚款处罚,在法定期限内, 既可向上一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诉或申请复议,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税收罚金刑罚 ,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

参考文献

1、《税收罚款与税收罚金的区别》  胡智星



@知识库

   受贿判刑并处罚金意思就是被告人因为犯受贿罪被判刑,并对他判处金处罚。“刑”是指主刑,“罚金”是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

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

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罚,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它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罚款与罚金这两种都是公权力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罚款和罚金不同,它虽然也是剥夺一定的金钱,但它不是一种刑罚。适用的对象一般不是犯罪分子,而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人员。两者的区别:(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处罚;罚款则属于行政处罚。(2)处罚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处。(4)适用的对象不同。罚金是对犯罪者的惩罚,而罚款则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者的惩罚,其程度比罚金轻。

网上一直有人在问:“被判了刑,并处罚金,是不是一定要交罚金”,或者,“刑罚执行完以后,出来是否还要交罚金。”“如果不交罚金,会怎么样?”那么,现在就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罚金刑。

罚金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即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主刑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刑法总则只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并未对罚金刑作出具体的阐述,罚金刑也只是散见于刑法分则的具体罪名条文中。根据刑法分则的具体条文来看,罚金刑主要是适用于经济类型的犯罪,如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当然,刑法分则的其他章节的具体罪名也有适用罚金刑的规定,如第二章危害公众安全罪中的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罚金的适用方式有:一是选处罚金;二是单处罚金;三是并处罚金;四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并不是说,一个罪名当中,如果有选处罚金,就不会有并处罚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侵占罪为例,《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占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看出,这个条文即选处罚金,也有并处罚金的适用,只是在量刑档次上的不同,情节较轻的,可能只适用罚金刑,情节严重的,在判处有期徒刑时,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并处罚金必须是附加于主刑适用的;单处罚金一般对犯罪的单位适用。但具有规定的情形的,也可以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偶犯或者初犯;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罚金数额的确定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刑法分则的各个条文并未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有的只规定了一定的比例,如《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处五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有的规定了相应的倍数,如《刑法》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有的比例和倍数相结合,如《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有的规定了一定的数额范围,如《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更多的是,只抽象地规定了并处罚金,即没规定罚金的比例,也没规定罚金的倍数,或者数额范围,如二百零一条逃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于抽象的规定罚金,并未明确罚金数额标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

罚金的缴纳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因此,被告人被判处罚金的,无论是执行刑罚前,还是刑罚执行完毕以后,都是要缴纳罚金的,至于缴纳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缴纳,也可以是分期付款。当然,对于不缴纳的,法院会强制执行其可执行的财产。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有行政处罚机关强制违法行为人缴纳金钱的处罚方式,而罚金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是强制犯罪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

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作为诉讼强制措施的拘留三种。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处以的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刑事侦查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侦查措施。而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针对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人由法院决定的强制措施。

拘役是刑罚主刑的一种,是一定时间内限制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的一种刑罚,相对比较轻。一般为6个月以内,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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